校人函〔2025〕25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家、安徽省及学校关于毕业生转正定级和岗位设置聘用等有关政策规定,现就做好2025年第二批教职工转正定级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正定级对象
2025年3月31日(含)前选聘到我校专业技术或管理服务岗位上工作,试用期满且未参加转正定级考核的在编和人事代理人员。入职时间以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时间为准(通过专职辅导员、思政课教师公开招聘入编的人员以入编时间为准)。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进行试用期工作述职总结,填报《滁州学院新进工作人员岗位聘用申请表》(附件1),专业技术人员还应填报《滁州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附件2)。
2.各二级单位从德、能、勤、绩等方面,对申请人试用期的政治素质、思想品质、师德师风等表现和从事岗位工作能力、水平、业绩进行全面考核评价。按照所从事工作的岗位性质与主要职责,对拟申请确定的正式工作岗位与专业技术职务进行审核,并提出具体的考核等次和审核意见。
3.人事处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序列、职数等,进行复核后报学校审批。
三、有关说明
1.专任教师可申请初定高校教师系列十二级助教岗,聘任为助教职务;由学校从博士后流动站、科研工作站直接引进的出站博士后(博士后出站直接入职我校的教师),可申请初定高校教师系列十二级岗,暂不定助教职务(本人须作出承诺,额外提交承诺书)。已具备本科高校讲师及以上资格的教师,在有岗位空额前提下可申请聘任相应职务。
2.专职辅导员可申请初定高校教师系列十二级助教岗,聘任为助教职务(思政);或初定政工系列十二级岗,聘任为助理政工师职务;或初定管理九级职员岗。
3.实验岗位人员应申请初定高校实验系列十二级助理实验师岗,聘任为助理实验师职务。
4.管理岗位人员可申请初定管理九级职员岗,如确实承担专业技术辅助系列岗位工作,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可在归属的岗位系列范围内,申请初定专业技术辅助系列十二级岗,聘任为助理级职务(参考附件4);党务群团部门工作人员也可申请初定政工系列十二级岗,聘任为助理政工师职务。
请各单位及时将以上要求通知到所属人员,认真做好有关工作,并于7月11日前将考核报告、正式聘用合同及相关材料(附件1、2、3)纸质版、电子版提交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401室)。
附件:1.滁州学院新进工作人员岗位聘用申请表
人事处
2025年6月27日
通讯员:王莉;初审:梅占军;终审人: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