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教师师德考核评议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发布时间:2018-12-25浏览次数:546

教工部〔20184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根据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学校《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校党字〔201538号)、《关于教师年度考核评价工作实施意见》(校政人〔201731号)、《关于印发师德年度评议制度等四个制度的通知》(校政人〔20173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度教师师德考核评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与对象

师德考核评议工作依据《滁州学院师德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按照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综合评价原则,对学校全职在岗教师的年度师德师风表现情况进行全面、客观评价,是教师教学考核、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师德考核评议工作由党委教师工作部牵头组织,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具体实施。考核对象为2018年底全职在岗教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比例控制在实际参加考核教师人数的25%以内。

二、考核方式和程序

师德考核评议工作综合运用教师自评、学生测评、同事互评、和组织考评等方法,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各二级学院应在前期组织学生对任课教师进行师德测评的基础上,召开师德年度评议大会,按以下程序开展考核评议工作:

1.学习教育。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上级和学校有关师德师风建设政策文件, 《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切实提高教师对开展师德考核评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教师自评。教师填写《滁州学院教师师德考核登记表》(附件2),认真总结、汇报本年度个人师德师风表现情况。

3.同事互评。与会教师以系(教研室)为单位相互之间开展师德民主评议。

4.领导评议。二级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对每位教师师德表现情况进行评议。

5.量化评价。在充分评议基础上,与会人员对照学校师德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每位教师形成量化评价意见(包括自我量化评价意见)。

6.组织考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根据个人(20%)、学生(30%)、同事(30%)、领导(20%)的量化评价意见,结合平时所掌握的实际情况,全面客观、公平公正地形成每位教师师德年度考评结果。

7.结果公示。考评结果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3天,接受广泛监督;如有异议,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接受、处理教师对考核结果的反映,并报党委教师工作部备案。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教师师德考核评议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和考核程序规定,及时组织开展考核评议工作,确保考核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客观、公正。

2.根据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凡触犯教育部规定的高校教师师德“红七条”行为者,本年度师德考核将直接认定为不合格等次,同时学校将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理。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岗位聘用、职务晋升、职称评审、评优评奖中实行“一票否决”。

3.根据学校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师德状况调研制度等有关规定,各二级学院应在每季度开展一次师德舆情信息分析和师德状况调研的基础上,于每年底对本年度师德舆情信息和师德状况调研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并形成年度师德舆情分析报告、师德师风状况调研报告(附件4)。

请各二级学院按照以上要求,于2019111日前,完成师德年度考核评议、舆情分析及状况调研等工作,并将《滁州学院师德考核登记表》、《滁州学院师德考核结果汇总表》(含电子稿)及二级学院2018年度师德舆情分析报告(含电子稿)、《滁州学院师德师风状况报告表》(含电子稿)等材料集中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以便学校及时进行汇总分析。

特此通知

附件1:滁州学院师德考核评价指标体系.docx

附件2:滁州学院师德考核评议登记表.docx

附件3:滁州学院师德考核结果汇总表.docx

附件4:滁州学院师德师风状况报告表.docx

附件5:滁州学院二级学院师德师风考核评议测评表.docx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181225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rensh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