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函〔2015〕51号
关于开展校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及人才团队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滁州学院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暂行办法》(院人〔2011〕1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对校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及其人才团队第一批末期考核和第二批中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入选第一批校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共58人(离职和入选第二批人选除外),具体名单见附件1。
入选第二批校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共64人,具体名单见附件2。
学校2013年组建的20个校级人才团队,具体名单见附件3。
二、考核期限
第一批入选人员末期考核:2011年8月--2015年7月(四年);第二批入选人员和校级人才团队中期考核:2013年8月--2015年7月(两年)。
三、考核程序
10月25日-11月5日 各院(部)通知入选人员填报《滁州学院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考核登记表》(附件4),校级人才团队负责人另撰写本团队工作成果情况总结报告(包括:团队主要业绩成果、预期目标完成情况、主要问题与不足等)。
11月6日-11月10日 入选人员和团队负责人将考核表、总结报告,连同原《滁州学院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申请书》等一并报所在院(部);各院(部)学术委员会对照申请书中“获选后拟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培养期内预期成果”等内容,结合入选人员和团队培养期内的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考核,形成院(部)初步考核意见。
11月11日-11月12日 各院(部)将初步考核结果和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
11月13日以后 人事、科技、教务等部门审核后,报校学术委员会评议、考核;结果经公示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四、有关说明
1、被考核人提交的教研、科研等各项业绩成果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各项业绩成果须经教务处、科技处审核确认。
2、本次对第一批入选人员的末期考核主要以个人业绩为准,对第二批入选人员的中期考核,同时考核个人和团队。如校级人才团队考核合格,则个人考核均为合格;团队考核不合格,个人业绩达到预期成果的也可定为合格。具体考核标准主要依据个人和团队申请书中的预期成果。
3、校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等优秀人才与团队的选拔培养工作,是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培养创新人才团队的重要举措。各院(部)要认真组织实施好本次考核工作,不断探索骨干人才的培养经验,提升人才工作实效。各团队负责人、培养对象要对照原申请书,全面总结培养期内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业绩,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参与本次考核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滁州学院人事处
2015年10月21日
终审人:rensh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