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部门:
为推进我校职称制度改革,调整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激发青年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皖人社函〔2010〕199号、皖教秘人〔2013〕65号、皖教人〔2010〕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开展我校2013年讲师任职资格评审,讲师、实验师及“以考代评”系列中职校内聘任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1、根据省人社厅、教育厅有关文件和岗位设置管理要求,学校在省厅核准的岗位指标内,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经岗位清理,2013年我校编内讲师岗位空额为12个,教师以外其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暂无空额指标。
2、为逐步缓解我校定编设岗瓶颈与教师队伍发展的矛盾,拓宽教师职业发展通道,激励青年教师提高教学和科研水平,经学校研究,从2013年起,我校在具有评审权限的高校讲师和实验师岗位试行校内聘任制度。现按学校相应专业技术系列实有人员测算,我校2013年空缺校聘讲师岗位25个(含编制内讲师空岗12个),空缺校聘实验师岗位5个。2013年度,我校将在此岗位限额内开展讲师评审及校内讲师、实验师聘任工作。
3、其他“以考代评”系列中职的校内设岗参照讲师、实验师设岗办法,以“职岗一致”为原则核算校聘岗位。
二、有关政策
1、2013年我校开展的讲师任职资格评审和讲师、实验师及其他“以考代评”系列中职校内聘任工作的标准,分别以省教育厅教人〔2009〕1号、皖教人〔2010〕1号及院人〔2012〕37号文件为基本条件,对讲师、实验师适当增加应用型要求。
2、坚持竞争择优原则,以教学、科研等工作实绩为评价重点,应届博士生可将读博期间的成果纳入业绩评价范围;具有同样业绩条件时,具有博士学位和任助教时间长的专任教师优先。各院(部)应根据本学科和专业特点,制定公平竞争、择优推荐的排序规则,充分体现职称评聘对本院(部)师资队伍建设的导向作用。评议推荐规则须经院(部)学术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并征求广大教师意见,以正式函件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3、根据《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要求,我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思政系列讲师,由学生处负责制定评议推荐规则,报学校备案,组织基层排序推荐,校评委会单独设思政组进行评议、评审,重点考察教育教学业绩成果与学生管理工作实绩。
4、关于任职时间和取得业绩的时限。申报人任现职时间和取得各种业绩、奖励等证书或其他材料的截止时间均为2013年12月31日,届时申报人必须提交已取得的业绩、奖励的正式文件、证书等资料。
5、人事代理人员按同等标准和条件参与讲师任职资格评审或校内聘任,不计入编内岗位。原已聘在岗其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申请转岗评聘,应按我省职评相关政策及学校文件规定执行。
三、日程安排
1月7日前 各院(部)成立职评工作小组(由5位副教授以上人员组成,院长、主任任组长),接受个人申报;将工作组和申报人员名单报人事处。
1月2日-13日 教务处牵头组织教学考核;各院(部)制定推荐规则(1月8日前报人事处备案),组织材料接收、初审(分批报教务、科技审核)、公示;各工作组听取申报人述职,进行考核、评议、排序推荐、结果公示(时间均不少于3天)。
1月14日 各院(部)将排序推荐结果、个人申报材料及汇总表(单位统一格式填写,经本人确认)报送人事处。
1月15日-16日 教务、科技、人事等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确认。
1月17日 校教师系列中评委及学科组进行评议、评审,提出聘任建议(纪监人员全程参与)。
1月18日后 评聘结果在校内公示一周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四、申报材料
(一)讲师、实验师
1、《滁州学院讲师、实验师职务申报表》一式1份。
2、《申报人诚信承诺书》一式1份。
3、各类证书复印件:职称外语及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免试材料)、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及聘任证、教学(科研)成果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由所在单位查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负责人审核、签名)
4、教学材料:本学科教学、实验研究论文(教学、实验工作总结)1篇,一节课教案及教学考核同行专家现场听课的原始记录和评价意见,经教务处审核的《高校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估表》及《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表》。(未列入本项内容的其他教学材料由教务处保存)
5、担任班主任、辅导员、实习管理或从事其他教育教学管理的证明,参加挂职锻炼、产学研合作及取得的业绩成果等材料。
6、任现职以来个人述职报告及评价意见1份。
7、承担科研、教研任务的项目批文及申报书复印件。
8、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复印件一式1份,由科技处统一验证。
以上材料,除第1项外,其他均用A4纸张印制,并制作好目录、按照顺序装订成册,《申报表》请从人事处网站下载(A3纸正反打印、中缝装订)。
(二)其他“以考代评”系列中职
1、《滁州学院非教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一式1份。
2、《申报人诚信承诺书》1份。
3、个人业务工作总结(述职报告)。
4、所在单位群众民主评议表。
5、所在单位考核推荐意见表。
6、各类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外语及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免试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7、与专业相关的科研业绩等成果材料,由科技处统一验证。
以上材料应按要求装订成册、单列目录,《申报表》印制要求与教师系列一致。
五、有关要求
1、我校在具有评审权限的讲师、实验师及其他“以考代评”系列中职岗位先行探索校内聘任制度,是学校党委、行政高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关心青年教师发展、以教师为本的充分体现。各单位要正确理解并广泛宣传学校政策,认真执行文件,引导大家踏实工作、注重积累、多做贡献。
2、从2013年起,凡聘任为校内讲师、实验师及其他系列中职的人员,学校下文聘任、在校内享受所聘岗位各项经济待遇,首聘时间为三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申请续聘。对2011年以来,经评定享受校内讲师、实验师、“以考代评”系列中职津贴待遇的人员,学校将直接下文聘任(占校聘岗位职数),待遇兑现时间从2014年1月算起。
3、学校在2014年建立健全校内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后,校内聘任制度将逐步推广到更多的专业技术系列高、中职岗位。其他系列副高和非“以考代评”系列中职的校内聘任工作将分别与2014年暑期副教授评议推荐及下半年讲师评聘工作同步进行。
4、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岗位管理和职称评聘有关文件精神,准确把握评聘要求,规范推荐程序,细化考评方案,认真审核材料,公平公正排序,遵守公示制度,确保评议推荐工作顺利开展。本年度暂不启动论文代表作学术相似性检测和水平鉴定工作,2014年待学校相关政策完备后,将在我校各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及校内聘任中适时启动该项工作。
5、各单位要将本通知精神传达给所属教职工,使大家及时了解、掌握学校职称评聘政策及相关要求,引导青年教师树立正确的职评理念,将功夫用在平时工作中,正确对待评聘结果,努力提高自己的水平和能力。
省厅相关文件、本文及其附件可从安徽教育人事网、校人事处网页查询、下载,如有疑问可咨询相关职能处室。
附件:2013年中职评聘附件材料
滁州学院
201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