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人函〔2012〕4号
各院(部)、各部门:
为加快我校应用型师资队伍建设,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现就编制2012/2013学年教职工教育培训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原则
围绕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以教学评建为契机,落实对教师专业理论素养和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坚持“分期分批、重点培养、学以致用、确保实效”的总体原则,切实推进应用型教师的培养培训;调整教师队伍专业和能力结构,继续加强对重点学科、特色及新建专业师资的培养力度。
二、培训形式
(一)专业培训
1、短期业务培训,如岗位培训、精品课程培训及单科进修等;
2、赴滁州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本地基层社区等挂职锻炼;
3、赴国内重点大学、科研机构作访问学者;
4、赴国外学术交流、参观访问及短期专业研修;
5、其他形式(本专业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对外参与管理咨询、科技服务等;不脱产进入博士后工作站从事兼职研究工作等)。
(二)学历(学位)进修
1、在职攻读博士学位;
2、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三、申请程序
1、各单位调研并了解所属职工的培训需求,根据学科专业建设目标,结合队伍现状,认真研究编制本单位职工的2012/2013学年培训计划,报人事处。
2、人事处汇总并编制全校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协同教务处、组织部、学生处等相关部门研讨论证后,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
3、校长办公会审定,下达2012/2013学年全校教职工教育培训计划。
4、各单位组织具体落实。人事处提供相应的信息咨询、手续办理等服务,并对各单位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监督,确保计划落实到位。
四、有关要求
1、申请国内访学、在职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等条件继续按我省和学校相关文件执行。各院(部)推荐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人选时,应坚持“个人申请、组织考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并排序推荐”的程序。
2、编制培训计划应以不影响整体教学运行、管理秩序为前提。原则上,各院(部)选派当年度全脱产攻读学位人员不超过在岗教师总数的10%;各院(部)要加大选派教师挂职锻炼的力度,脱产挂职比例不超过教师总数的10%、不脱产挂职的可增加10%选派计划。
各院(部)要以应用型师资队伍建设为导向,不断总结教师培训工作经验,探索培训的新模式。接本通知后,请抓紧开展下一学年教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的调研和编制工作,3月12日前报送人事处,相关表格请从人事处网站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1、滁州学院2012/2013学年教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申报表
2、滁州学院2012/2013学年教职工教育培训计划明细表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师资培训 学年度 计划 申报 通知
滁州学院人事处 2012年2月22日印发
印5份
终审人:rensh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