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工部〔2025〕3号
各二级学院党委:
为弘扬尊师重教风尚,表彰师德高尚、教学精湛、深受学生爱戴的优秀教师,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根据《滁州学院“最受学生欢迎的好老师”评选与奖励办法(修订)》,现将开展2025年“最受学生欢迎的好老师”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对象为进校连续工作满3年,且承担教育教学任务的一线全职在岗教师。
二、评选名额
全校范围内共评选10名。
三、评选流程
(一)学院提名(4月21日—5月9日)
二级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向学院提出拟推荐人选。学院研究确定1—3人推荐人选,并在学院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报告、推荐表报党委教师工作部。
(二)资格审核(5月10日—5月16日)
党委教师工作部审核师德考核等;纪委办公室审核违纪违规情况等;教务处审核教学质量评价成绩、教育教学业绩等;科研处审核科研诚信、科研业绩等;学生处审核学生工作业绩等。
(三)学生投票(5月17日—5月31日)
由党委教师工作部牵头,各二级学院配合,组织在校学生登录“掌上蔚园APP”对候选人进行投票推选,每位学生限投10票。
(四)听课评课(5月17日—5月31日)
教务处组织学校教学督导组深入课堂,对候选人进行随堂听课,从教学基本环节、教学水平、教育教学效果、课堂教学规范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
(五)确定正式人选(6月份)
党委教师工作(师德建设)委员会根据学生投票情况,结合教学督导组听课评课、候选人教育教学研究、社会服务、人才培养等方面业绩,研究确定正式人选建议名单,报学校会议审定。
(六)公示与发文(6月份)
评选结果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评选标准。重点考察教师的政治素养、职业操守、教育情怀等,同时参考教育教学、社会服务、人才培养等情况。近3年,因师德失范、科研失信、违纪违规、违法犯罪等行为受到处理的,或因其他不当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或发生过教学事故(含教学差错)的,均不得参与评选。
(二)规范评选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细化评选流程,制定评选方案,畅通监督渠道,避免暗箱操作,充分听取院(系)领导、教职工、学生等多方意见,拓宽参与面,确保推荐人选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较高的群众威望。
(三)强化结果运用。通过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加强宣传报道,积极拓宽宣传报道形式,灵活运用新媒体新技术生动呈现好老师形象,讲述好老师故事,扩大积极影响,同时将评选结果作为职称评定、岗位分级、各类评优评先等重要参考。
五、材料提交
1.推荐报告一份(需详细说明评选流程并附推荐排序名单);
2.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1)。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761700076@qq.com,纸质版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行政楼401室)。
特此通知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5年4月21日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