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工部〔2024〕8号
各基层党委: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筹备工作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4〕206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自信自强、踔厉奋发,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更大贡献。
二、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学校内设二级机构。
2.“全国模范教师”的评选范围:学校专任教师,即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3.“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学校和教育机构管理人员、教育行政部门干部等。
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的人员,近5年有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参评。
(二)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个、模范教师1名、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1名。各基层党委原则上每个类别限推荐1个。
三、评选条件
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模范教师、先进工作者推荐条件详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按照评选条件,由各基层党委民主择优推荐,经学校评审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并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基层党委要切实做好把关,坚持“谁推荐、谁负责”,突出把好政治关、廉洁关,对政治表现、廉洁自律情况提出明确意见。
(二)坚持评选标准,严把推荐质量。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把践行教育家精神作为价值导向,把人才培养实绩和一贯贡献情况作为衡量标准,特别是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推荐评选的根本标准,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推荐评选的首要条件。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的,坚决不予推荐,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
(三)坚持基层导向,注重面向一线。坚持向基层和教学一线倾斜,向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倾斜,向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者倾斜,向援派干部(含援派教师)倾斜。全国模范教师的推荐人选,必须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并承担一定教学工作量。学校教授、副教授参评,必须在本科教学工作中有突出成绩。副厅级或者相当于副厅级以上的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校领导、学校二级机构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中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20%以内。
(四)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所有候选集体和个人平等参选,不搞弱势陪选、戴帽推荐。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鉴于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评选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地各单位按照工作时间要求,严格履行规定程序,确保推荐评选质量,及时报送推荐对象有关材料。具体材料包括:评选推荐工作报告(具体包括本单位工作组织领导、推荐过程、推荐意见等情况)、《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2)、推荐对象主要事迹(事迹材料应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综合表现、工作实绩和突出事迹,内容准确真实,语言规范流畅,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以上材料纸质版请于6月18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行政楼403室),其中《推荐对象汇总表》一式五份,其他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429432540@qq.com。
附件1:2024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doc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6月17日
终审人:孔令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