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函〔2023〕65号
关于做好2023年教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总结和
2024年教育培训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校教职工培训年度工作安排和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教育培训工作总结和2024年计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教育培训工作总结
请各单位对照《滁州学院关于下达2023年教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校政人〔2023〕14号),认真梳理2023年各项培训计划的落实情况,据实填写统计表(计划落实率将与二级学院年度综合考核工作挂钩)。要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及计划未落实的原因,提出下一年度完善计划编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学校党群、行政和直属机构职工培训情况,按照实际进行填报。
二、2024年教育培训计划编制
1.编制原则
各二级单位要以《滁州学院“十四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等为指导,根据人才培养和学科专业建设等发展需要,坚持“分期分批、重点培养、学以致用、确保实效”,增强教育培训的精准性、针对性,持续提升师资队伍能力。
2.培训形式
列入学校年度教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的主要形式有:攻读博士研究生;国内访问学者;短期业务培训;单科进修;挂职锻炼;国(境)外交流培训(含访学研修、短期课程培训);网络在线培训等。
三、其他要求
1.各单位在编制年度教师教育培训计划时,应充分研判队伍现状和学科专业建设需要,有重点、有步骤地安排教师参加相应类型的进修培训。
2.各单位要根据师资队伍年度建设目标任务,充分调研、梳理教师培训需求,合理安排教师参与各类教育培训,帮助教师实现能力提升。国内外访学进修要保证实施进度与效果。
3.各单位要严把教师读博申请审核关。对符合学校有关政策的教师,按要求有序选派报考博士研究生。同一年度申请脱产读博过多的,学院要根据实际,严格审核、有序安排。学校鼓励教师赴国(境)外高水平大学攻读博士学位,原则上对申请攻读当年度纳入中国软科世界大学排名或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含)国(境)外高校的教师予以支持。
4.各单位根据实际开展教师国(境)外研修选派工作,先行组织摸底推荐,由合作交流处和人事处遴选项目、研究具体选派事宜,报经学校研究同意后纳入计划执行。
5.注重强化教师实践应用能力提升。各学院要优先选派承担应用型专业核心课程教师,主要利用节假日和业余时间,进入企事业单位进行不脱产挂职锻炼,期限一般为1年。原则上,各教学单位承担应用型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师,均应具有与专业相关的1年以上企事业工作经历(含挂职锻炼经历)。
6.各单位编制2024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时,要以不影响整体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秩序为前提。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师德师风优、专业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综合表现好的中青年业务骨干参加教育培训。原则上,同一年度同种形式的培训每人不超过1次,当年度累计全脱产在外培训一年以上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教师总数的20%,短期培训人数不超过10%。网络在线培训一般由学校或职能部门统一组织,培训人数不超过30%。
请各单位根据学校教职工教育培训相关政策和本通知要求,抓紧开展工作,于2024年1月5日前将单位书面报告(含2023年度总结和2024年度计划情况)、2023年年度落实统计表(附件1)、2024年年度计划表(附件2)和情况一览表(附件3)提交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401室),电子材料同时报送。
附件:相关表格.rar
人事处
2023年12月21日
终审人:孔令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