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函〔2023〕64号
各基层党委,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考勤工作,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根据《中共滁州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正作风、严师德、优学风”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现就开展考勤管理工作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各单位落实《滁州学院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管理暂行规定》《滁州学院处级干部外出请销假制度》《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情况。
二、检查对象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三、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定期检查。以每月各单位提交考勤数据为依据,主要检查各单位有关考勤工作规定落实情况。主要包括:请销假是否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是否严格执行考勤公示月报制度,考勤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处理或报告,是否存在考勤结果漏报、错报、瞒报、报送不及时等情况。
2.不定期抽查。针对各二级单位教职工遵守工作纪律情况、考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和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跟进检查。
四、有关要求
1.学校成立考勤监督检查组,由校办、纪委办、组织部、机关党委、党委巡察办、人事处、工会等单位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勤检查和情况分析、报告工作。对检查和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学校依纪依规处理。
2.各二级单位按照学校考勤工作有关规定,具体负责对本单位教职工考勤管理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考勤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各项考勤规定,加强教职工日常管理,并对每月报送考勤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考勤监督检查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0日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孔令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