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校中青年教师培养行动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发布时间:2023-09-20浏览次数:2587


教工部〔202310

各二级党委,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中青年教师培养行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工委〔2023385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申报推荐中青年教师培养行动项目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高校中青年教师培养行动分三类,包括:

1.学科(专业)带头人培育项目,我校推荐限额为4项。资助标准每人10万元。

2.青年骨干教师境内外访学研修资助项目,我校推荐限额为7项。其中境内研修资助标准为每人5万元,境外研修资助标准为每人15万元。

3.优秀青年教师培育项目,我校推荐限额为7项。其中重点项目资助标准为每人10万元,一般项目资助标准为每人5万元。

二、申报条件

按照省厅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要及时将省厅文件和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本单位全体教师,按照要求和时间节点做好申报组织工作。经学校评审、省厅审批立项的项目,所需经费将列入我校师资培训专项经费予以支持。

2.各二级学院要按照省厅文件要求,召开院学术委员会会议对本单位申报的高校中青年教师培养行动项目进行评议、推荐。要坚持学科建设导向,把高校中青年教师培养行动项目遴选与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培养和积聚优秀人才,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推进新阶段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

3.各二级学院应将政治素质作为首要要求,将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将立德树人作为核心追求,把好申报人选政治关、师德关、育人关和质量关。

4.申报人要按照要求填写项目申请表,准备相应附件材料。其中,申报境内外访学研修资助项目的,原则上须为一年及以上全脱产研修。

5.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人才项目结项备案管理的通知》(皖教秘人〔201739)精神,原则上各类人才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具体结项验收要求按照规定执行。

四、申报材料与时间

1.材料要求:申报人认真填写项目申请表和汇总表,同时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模板见附件),由二级学院统一提交申报人的电子和纸质材料。电子材料包括:1)项目申请表WORD文档1份、PDF文档1份;(2)项目申请表和附件材料合成PDF文档1份;(3)汇总表Excel文档1份;以上均按“学院名+姓名+申报项目”的格式命名;纸质材料包括:1)项目申请表+附件材料1份;(2)学院推荐报告、汇总表(签字、盖章)各1份。

2.报送时间:请各二级学院于928日前,统一将本单位申报人纸质材料集中报人事处408室,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2351053236@qq.com),联系人:王老师、彭老师,联系电话:0550-3518055/3510868

附件1:《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中青年教师培养行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3〕385号.pdf

附件2:高校中青年教师培育行动项目相关申报表、汇总表.zip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920


终审人:孔令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