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函〔2023〕26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代表作相似性检测
与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及学校有关职评文件精神,现就开展我校2023年度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代表作相似性检测与水平鉴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作检测与鉴定要求
1.代表作要求。申报高级职称(正、副高)人员应提交2件代表作,其中以学术论文作为评审条件之一申报教授的人员应提交3篇代表作,以论文破格申报的增加1篇鉴定论文。申报人须郑重承诺所提交的相似性检测、同行专家鉴定代表作与公开正式发表一致且均为任现职以来成果,否则责任自负。
申报人可将经相似性检测合格的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学术会议报告、设计方案、教学成果、专著教材、标准规范、艺术创作等成果作为代表作送审鉴定,成果应附质量水平、原创价值及实际贡献等相关说明。对发表书评(二类及以上)、学术著作以及被EI收录的会议论文(CA)等成果作为评审业绩条件之一的,另须同行专家单独鉴定。
2.相似性检测。申报人须填写《学术成果相似性检测明细表》(附件1),同时提交代表作正文WORD版或PDF版(非镜像模式)。2022年已送检的需在《学术成果相似性检测明细表》备注栏中标注。
3.同行专家鉴定。申报人须对照填表说明及要求填写《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附件2,注意保持表格的工整性,不能随意调整格式),同时提供代表作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及版权页),材料中涉及作者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须全部掩盖。《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后附代表作复印件,纸质材料均双面打印,一式1份装订成册。
二、代表作检测与鉴定结果
代表作检测与鉴定结果将作为学校评委会评议、评审的重要参考。根据省教育厅规定,检测、鉴定结果有效期均为两年。去年检测、鉴定的申报人,本年度可继续使用去年结果;如申报人申请再次检测、鉴定,则需重新提交,并以新的结果为准。
三、代表作检测与鉴定费用
代表作相似性检测与水平鉴定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其中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费用由申报人承担,用于支付邀请校外同行专家鉴定的劳务费。参照往年标准,今年鉴定费暂按每人每项1500元由校人事处核实无误后,校财务处代为预收,届时据实支付。
请各单位通知本单位今年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按通知要求提交代表作检测、鉴定材料,并做好汇总、审核工作,于7月12日前相关材料(含电子版)由学院统一提交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401室),个人电子材料均以“学院+姓名+材料名称”命名。
人事处
2023年6月20日
终审人:孔令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