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的通知

文章作者:党委教师工作部发布时间:2023-06-09浏览次数:1856

 教工部20237

各基层党委,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的通知》(教师司函〔2023〕11号)要求,教育部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设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栏目,现就我校开展师德学习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全体在岗教职工

二、学习网址

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研修专题网址https://teacher.higher.smartedu.cn/h/subject/teaching/(可直接复制链接登录学习)

首次登录平台须完成注册,按照平台要求填写个人真实信息,该信息将用于记录学时和发放电子学习证书,请务必认真填写。

三、学习时间

2023年6月6日至7月31日。

四、学习内容

4门课程,分别是思想铸魂、固本强基、以案促学和师德引领。每门课程提供多条学习资源,可以按需选学。

完成培训后可认定4学时。其中“思想铸魂”认定2学时,“固本强基”和“以案促学”各认定1学时。

五、有关要求

1.切实做好动员组织。坚持政治引领,强化师德教育制度和工作落实,本次专题学习作为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积极动员教职工参加,做到应学尽学,要求教职工用好数字学习资源,强化师德养成

2.认真做好支持服务。培训过程中要及时了解教职工研修进展情况,督促教师顺畅、高效学习。此项工作作为二级学院年度教工教育培训工作重要部分,纳入到各二级学院年度综合管理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培训结果与学院年度综合管理目标考核挂钩。

3.请各单位2023年7月10日前将本单位学习开展情况梳理汇总,撰写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工作总结报告,送交党委教师工作部403室。

附件: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学习指南(高等教育智慧平台).pdf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6月9日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孔令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