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工部〔2023〕7号
各基层党委,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的通知》(教师司函〔2023〕11号)要求,教育部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设“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栏目,现就我校开展师德学习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全体在岗教职工。
二、学习网址
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研修专题网址:https://teacher.higher.smartedu.cn/h/subject/teaching/(可直接复制链接登录学习)。
首次登录平台须完成注册,按照平台要求填写个人真实信息,该信息将用于记录学时和发放电子学习证书,请务必认真填写。
三、学习时间
2023年6月6日至7月31日。
四、学习内容
共4门课程,分别是思想铸魂、固本强基、以案促学和师德引领。每门课程提供多条学习资源,可以按需选学。
完成培训后可认定4学时。其中“思想铸魂”认定2学时,“固本强基”和“以案促学”各认定1学时。
五、有关要求
1.切实做好动员组织。坚持政治引领,强化师德教育制度和工作落实,将本次专题学习作为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积极动员教职工参加,做到应学尽学,要求教职工用好数字学习资源,强化师德养成。
2.认真做好支持服务。培训过程中要及时了解教职工研修进展情况,督促教师顺畅、高效学习。此项工作作为二级学院年度教工教育培训工作重要部分,纳入到各二级学院年度综合管理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培训结果与学院年度综合管理目标考核挂钩。
3.请各单位于2023年7月10日前将本单位学习开展情况梳理汇总,撰写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工作总结报告,送交党委教师工作部403室。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6月9日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孔令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