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最美教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党委教师工作部发布时间:2023-04-21浏览次数:73

各二级党委: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最美教师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现就我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重点

详见附件1。

二、推选名额

我校可推荐1名人选。各二级单位限推荐1人。

三、推选程序

1.各单位按照推荐评选相关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民主择优推荐。

2.各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并将审核后的材料于2023年4月26日前报送至校党委教师工作部。

3.学校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召开校评选推荐会议审定,确定推荐对象。评选结果在全校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四、有关要求

1.各二级单位要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把政治素养、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认真遴选,优中选优。对推荐人选的信息和事迹材料的真实性认真审核把关,尤其要严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关。

2.各二级单位于2023年4月26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主要包括:推选工作报告(具体包括本单位推选工作组织领导、推荐过程、推荐意见等情况)、推荐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和视频材料(横屏拍摄、时长不超过5分钟、文件格式MP4、视频格式为高清格式1080P)各一份。

附件:1.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最美教师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pdf

2.2023年全国最美教师候选人推荐表.docx

3.2023年全国最美教师候选人汇总表.doc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4月21日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孔令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