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工部〔2022〕14号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现将安徽省妇女联合会《关于推荐2023年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和推选安徽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的通知》(皖妇〔2022〕3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严格把控标准条件,积极组织推荐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安徽省巾帼建功标兵,每个项目限报1个名额,没有合适对象的可不推荐。
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规定的报送材料要求(附件1),认真准备相应的纸质和电子材料。全国推荐人选材料,请于2022年12月21日前报送;安徽省推荐人选材料,请于2023年1月5日前报送。纸质材料送至行政楼403室,电子材料传至564152593@qq.com。学校将综合各单位推荐情况,择优遴选向省教育厅推荐。
附件1:关于推荐2023年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皖妇〔2022〕37号).docx
附件2:巾帼建功先进评选汇总表.xlsx
党委教师工作部 工会
2022年12月19日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孔令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