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工部〔2022〕11号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教育引导广大教师牢记“国之大者”,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提升师德师风水平,现就组织开展师德师风专题学习讨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讨论时间和方式
充分利用11月份周三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时间,以教师党支部为单位,采用“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形式组织开展。
二、学习讨论的主要内容
1.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教师〔2019〕10号);
2.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
3.科技部等二十二部门关于印发《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的通知(国科发监〔2022〕221号);
4.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教工委〔2020〕98号);
5.教育部公开曝光第八、第九、第十批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师德师风专题学习讨论。教育引导教职工明确责任和义务,知晓“底线”和“红线”,把师德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日常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工作中切实践行。
2.注重实效。在做好新冠疫情防控的前提下,认真做好专题学习讨论安排,保证学习讨论时间,认真组织好专题讨论。本次学习讨论要做到所有教职工全覆盖,对因故不能参加专题学习讨论的教职工,要安排好补学。
3.做好总结。及时宣传活动中好的做法,树立和宣传师德师风先进典型。11月底前,请各单位将师德师风专题学习讨论情况总结材料和宣传报道材料(加盖党委印章)送交党委教师工作部,电子稿发至564152593@qq.com。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2年11月7日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孔令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