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工人员专业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政工职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政评办字〔2022〕1号)等精神,为做好我校2022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职数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最新核准的滁州学院岗位设置超缺情况表,经岗位梳理,2022年度我校政工岗位在编人员高级职务空岗1个、中级职务空岗3个,人事代理人员按照实有政工岗位人数和省控结构比例单独设岗,分开评议推荐,不占编内岗位职数。
学校将按照核定岗位职数与空岗情况,组织开展2022年度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评议、推荐及评审工作。
二、申报条件与政策
根据皖政评办字〔2022〕1号文件,本年度我校政工岗位人员评聘的范围、标准和条件,参照《安徽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规定》(皖宣字〔2011〕22号)和《关于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执行,其中,申报人的专业工作年限及任职时间,统一计算至2022年12月31日。
根据皖政评办字〔2022〕1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有关激励政策,因公派出执行援疆、援藏、援青任务1年以上人员申报高一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对论文和科研成果不作硬性要求,工作总结、经验推广总结等可替代论文;因公派出执行乡村振兴等任务期间年度考核优秀的人员,可适当减少论文数量;执行援疆、援藏、援青、乡村振兴任务满3年以上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
三、工作日程安排
8月22日前: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学习省厅和学校相关文件,接收、审核申报人材料,并做好群众评议、公示和考核推荐等工作;
8月23日:各相关单位要坚持条件和标准,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送校职评办(人事处);
8月24日-27日:校职评办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整理,并在校内集中公示3天;
8月28日后:学校召开政工专业职务评审推荐专家组会议,开展评审、推荐工作;结果在校内公示无异议提交学校审定后,按期上报省教育厅审核、省政工职评办评审。
四、有关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本通知精神第一时间布置相关工作,认真执行上级和学校有关政工专业职务评议推荐政策规定,规范单位推荐程序与申报材料提交要求,切实做好本单位2022年度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议推荐和评审工作。
请各单位通知所属申报人,申报高、中级政工师的代表作品应是取得前一级专业职务以来在报刊上公开发表的;转评人员申报晋升高、中级政工专业职务的,其作品应是在转任政工岗位后公开发表的。
报送材料要求,严格按照附件1要求报送,其中所有复印件均需要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具体为基层单位党委(党总支)推荐报告1份(后附人员花名册和信息简表),评审主卷、副卷材料各1份(见附件2)。
附件:填报材料.zip
滁州学院
2022年8月17日
终审人:贾亚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