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最美教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党委教师工作部发布时间:2022-03-30浏览次数:193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最美教师”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

(二)师德高尚,充分展示教师队伍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良好精神风貌。

(三)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统筹兼顾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重点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四)近3年获得市级或市级以上荣誉。

(五)2022年“最美教师”选拔重点包括:

1.深入开展“四史”学习教育,打造特色鲜明、学生欢迎的大中小学思政课堂,与时俱进、业绩突出的思政课教师;

2.率先垂范、奋勇担当的党员教师;

3.职业教育方面有突出贡献的职业教育教师(中职与高职);

4.传扬中华传统文化的优秀教师;

5.坚守乡村一线、海岛边疆,助力乡村振兴,具有奉献精神的教师;

6.体育、美育类优秀教师;

7.致力于攻克“卡脖子”难题的领军人才教师;

8.在边疆绽放青春、建功立业的支教教师;

9.退而不休、发挥余热的银龄退休教师。

曾获得中央电视台“最美教师”“最美乡村教师”者不再列入本次评选范围。

二、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1名人选。各二级单位限推荐1人。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坚持民主、公平、公开、公正的评选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民主择优推荐,经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并将审核后的推荐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22年4月4日上午下班前报送至校党委教师工作部。材料主要包括:推荐报告(具体包括本单位推选工作组织领导、推荐过程、推荐意见等情况)、推荐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事迹材料各一份,如有相关视频可一并报送。

学校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经推荐评审后,将确定推荐人选报送至省教育厅。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最美教师”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2022年全国“最美教师”候选人推荐表

3.2022年全国“最美教师”候选人汇总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2年3月30日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