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2〕11号)和《2022年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申报指南》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申报推荐2022年度拔尖人才培育项目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和限额
2022年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分三类,项目名称和我校推荐限额分别是:
1.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推荐限额4项;
2.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访学研修项目,推荐限额7项;
3.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推荐限额8项。
二、申报条件
(一)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
(1)申请人应是高校校级(含)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专业带头人;
(2)近5年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学术发展等方面取得了创新性成果;
(3)主持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需进一步开展延伸研究,且研究目标明确、研究路线清晰,预期取得创新性成果。同时,在下列情形中有1至2项需要资助:
①承办或参加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学术交流与教研、教改活动;
②出版学术专著或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主编高职高专特色教材;
③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技术成果推广、专利申请,预期可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
(4)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访学研修项目
(1)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已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2)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5年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或具有博士学位和3年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
(3)近3年在教学改革、科研教研以及学术发展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绩。
(4)研修计划有相关教研、科研项目为依托,且所依托的教研科研项目符合高校重点学科建设、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的需求,或是高教改革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研修预期可取得创新性成果。
(5)赴国外研修需具有良好的英语(或所赴国家语言)沟通能力(具备英语四级相当水平)。
(6)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
(1)热爱祖国,治学严谨,遵守学术规范,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具有5年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硕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近5年在教学改革、科研教研、学术发展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绩;
(4)在教育教学改革、科学研究、产学研结合以及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研究目标明确、研究路线清晰,预期取得创新性成果。同时,在下列情形中有1至2项需要资助:
①承办或参加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学术交流与教研、教改活动;
②出版学术专著或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主编特色教材;
③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技术成果推广、申请专利等,预期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以上项目,只能选择一项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已获得过上述项目支持的,同类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已获得过上述项目支持,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材料与时间
1.材料要求:申报人认真填写项目申请表和汇总表,同时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模板见附件9),由二级学院统一提交申报人的电子和纸质材料。电子材料包括:(1)项目申请表WORD文档1份、PDF文档1份;(2)项目申请表和附件材料合成PDF文档1份;(3)汇总表Excel文档1份;以上均按“学院名+姓名+申报项目”的格式命名;纸质材料包括:(1)项目申请表1份;(2)附件材料1份;(3)汇总表1份。
2.报送时间:请各二级学院于1月18日前,将经本单位学术委员会评议推荐的申报人材料集中报人事处。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按照省厅有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院学术委员会对本单位申报2022年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进行评议、推荐。要坚持学科建设导向和“有所为、有所不为”原则,把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遴选与学科专业建设、人才梯队建设结合起来,围绕硕士点申报学科、重点学科(专业)、优势学科(专业),培养和积聚优秀人才,促进学校特色化、高水平发展。
2.各二级学院应将政治素质作为首要要求,将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将立德树人作为核心追求,把好申报人选政治关、师德关、育人关和质量关。
3.各申报人要按照要求填写项目申请表,准备相应附件材料,积极参与申报。其中,申报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研修项目,原则上须为一年及以上全脱产研修,重点从首批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支撑学科建设中遴选。申报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须填报申报表中“开展创新性研究项目申请资助的理由及经费预算”有关内容,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4.2022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资助额度参照省厅有关规定执行。经学校评审、省厅审批立项的项目,将列入我校2022年度师资培训专项经费予以支持。
5.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人才项目结项备案管理的通知》(皖教秘人〔2017〕39号)精神,原则上各类人才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具体结项验收要求按照规定执行。
各二级学院要及时将省厅文件和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本单位教师,按照要求和时间节点做好组织申报工作。有关表格请从人事处网站下载。
联系人:人事处406室彭老师 电子邮箱:1012446061@qq.com
联系电话:0550-3510868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2〕11号).zip
滁州学院
终审人: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