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代表作相似性检测与鉴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发布时间:2021-07-06浏览次数:2284

校人函〔2021〕34号

关于开展2021年度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代表作相似性检测与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我校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根据省教育厅、人社厅及《滁州学院教师和实验系列职称评聘条件》(校政人〔201847号)和学校进一步深化教师职称改革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1年度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代表作相似性检测与水平鉴定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作检测与鉴定要求

1.代表作要求。申报高级职称(正、副高)人员应提交2篇(部)代表作,其中以学术论文作为评审条件之一申报教授的人员应提交3篇代表作,以论文破格申报的增加1篇鉴定论文。申报人须郑重承诺所提交的相似性检测、同行专家鉴定代表作与公开正式发表一致,否则责任自负。

2021年起,申报人可将经相似性检测合格的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学术会议报告、设计方案、教学成果、专著教材、标准规范、艺术创作等成果作为代表作送审鉴定,成果应附质量水平、原创价值及实际贡献等相关说明。对发表书评(二类及以上)、学术著作以及被EI收录的会议论文(CA)等成果作为评审业绩条件之一的,须同行专家单独鉴定。

2.相似性检测。填写《学术成果相似性检测明细表》(附件1),注明代表作(论著)题目、刊物名称、发表出版日期(具体到月)等,并提供代表作完整电子版(WORDPDF格式,保留个人信息),2020年已送检的需在《学术成果相似性检测明细表》备注栏中标注。

3.同行专家鉴定。填写《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附件2),注意保持表格的工整性,不能随意调整格式;打印表格时,用A4纸张正反双面打印,专家对代表作的鉴定结论意见(A)和(B)均应单独打印、依次装订。同时,提供代表作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及版权页,复印件中涉及作者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须全部掩盖。《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及代表作复印件一式3份,装订成册。

二、代表作检测与鉴定结果

代表作检测与鉴定结果将作为学校评委会评议、评审的重要参考。根据省教育厅规定,检测、鉴定结果有效期均为两年。去年检测、鉴定的申报人,本年度可继续使用去年结果;如申报人申请再次检测、鉴定,则需重新提交,并以新的结果为准。

三、代表作检测与鉴定费用

代表作复制比检测与水平鉴定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其中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费用由申报人承担,用于支付邀请校外同行专家鉴定的劳务费。参照往年标准,今年鉴定费暂按每人1500元由校人事处核实无误后,校财务处代为预收,届时据实支付。

请各单位按照以上要求,及时通知本单位今年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提交代表作检测、鉴定材料,7月15日前汇总收齐、核对无误后,统一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401)。

特此通知

    附件:1.学术成果相似性检测明细表

      2.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

人事处

202176


终审人: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