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函〔2021〕2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适应学校上水平发展需要,持续提升教师队伍能力与水平,推进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根据学校教职工教育培训有关政策,现就做好2020年教育培训工作总结和2021年计划编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0年教育培训工作总结
为科学合理编制2021年教育培训计划,请各学院对照《滁州学院关于下达2020年教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校政人〔2020〕16号),认真梳理2020年各项培训计划的落实情况,做好工作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及计划未落实的原因,提出下一年度完善计划编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学校机关管理部门和教辅、后勤单位的职工培训情况,由校人事处统筹。
二、2021年教育培训计划编制
1.编制原则
贯彻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着眼“十四五”事业发展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以“突出内涵发展、推进质量提升”为主题,坚持“分期分批、重点培养、学以致用、确保实效”总体原则,加大对中青年教师培养力度,提高人才培养的精准度,优先支持申硕学科、重点学科、特色学科及新建专业中青年教师队伍培养,进一步优化应用型专业教师队伍的能力结构。
2.培训形式
列入学校年度教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的主要形式有:攻读博士研究生(含协议培养非定向);国内访问学者;短期业务培训;单科进修;挂职锻炼;国(境)外交流培训(含访学研修、短期课程培训);网络在线培训等。
三、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根据师资队伍年度建设目标任务,充分调研、梳理现有教师培训需求,合理安排教师参与各类教育培训,促进教师转型与提升。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计划的合理性与可行性,保障计划的实施进度与效果。对2020年列入计划,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落实的国内外访学进修,可根据实际适当延期执行(优先列入下一年度计划)。
2.各学院编制下一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时,要以不影响整体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秩序为前提,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师德师风优、专业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综合表现好的中青年业务骨干参加教育培训。原则上,同一年度同种形式的培训每人一般不超过1次,当年度累计全脱产在外培训一年以上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教师总数的20%,短期培训人数不超过10%,网络在线培训一般由学校或二级单位统一组织,培训人数不超过30%。
3.各学院要严把教师读博申请审核关。对符合学校博士化工程有关政策条件的教师,在个人作出愿意返校服务的书面承诺基础上,按要求有序选派报考博士研究生。首聘合同期未满考取博士研究生的教师,应与学校签订培养协议,纳入学校培养计划,否则须待现行聘用合同期满后,方可申请报考博士研究生。同一年度申请脱产读博过多的,学院要根据实际,适当严格审核、有序安排,思想政治表现好、来校工作时间长、返校意愿强者优先。
4.各学院要继续重视教师实践应用能力培训,进一步推进教师社会实践基地建设,为教师参加社会实践创造条件。2021年,各学院选派教师挂职锻炼计划按10-20%编制,列入计划的教师原则上应纳入教师社会实践基地挂职锻炼;新进教师三年内至少参加半年以上社会实践锻炼。
5.有关报送材料要求。单位书面报告(含2020年度总结和2021年度计划情况)、年度落实表(附件1)、计划表(附件2)和情况一览表(附件3)。
请各单位根据学校教职工教育培训相关政策和以上通知,抓紧开展工作,于2021年1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含电子版)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附件:相关表格.zip
人事处
2020年01月04日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