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入选名单的通知

文章作者:发布时间:2020-08-31浏览次数:3417


校人函〔202033


各二级学院,各项目负责人: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入选名单的通知》(皖教秘人〔20207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学院及项目负责人按照通知精神、申报书及指南要求,结合以下意见,加紧推进入选项目的建设与实施工作。

一、立项支持

经评审,我校入选2020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17项,其中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4项,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访学研修项目5项(国外1项、国内4项),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8项(重点4项、一般4项)。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以上获批的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从学校年度师资培训专项经费中予以支持。每项资助额度分别为: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10万元,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外研修项目15万元、国内研修项目3万元,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重点项目6万元、一般项目3万元。

二、项目管理

1.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人才项的结项备案管理的通知》(皖教秘人〔201739号)要求,本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超过周期的项目研究经费将自动清零。

2.项目负责人要按照项目计划与进度要求,认真做好年度检查、中期考核及结项验收等工作,及时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并提供必要的相关支撑材料。各相关单位要为项目负责人按期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提供必要支持,履行督促、检查职责,确保项目取得预期目标。

3.项目结项程序按照校科技处关于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项目负责人须在项目完成后的3个月内,向学校提交项目结题验收申请报告(含项目研究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专利、鉴定证书以及成果报道等,均应注明“XX项目资助”和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予列入项目成果范围。

三、有关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根据省厅和学校有关要求,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既定内容与程序,尽快开展项目的落实工作。考虑新冠疫情影响,国内、外访学研修项目要在稳妥做好疫情防控方案基础上,积极推进落实访学单位、访学计划(内容、时间、经费)等,在报经学校防控办研究、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实施。原则上,访学研究项目应为一年及以上脱产进修。

2.项目负责人要按照财务部门要求和项目申请书的经费预算,进一步细化项目经费的财务支出科目,科学合理安排各项费用支出,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严肃经费使用规范,杜绝违规费用支出。

请各相关学院通知本单位项目负责人于94日前将《2020年预算项目支出经济科目细化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报人事处408室人才科审核备案(电子版同时报送2351053236@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入选名单的通知-皖教秘人〔2020〕79号.pdf

附件2:滁州学院2020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信息一览表.xlsx

附件3:2020年预算项目支出经济科目细化表.xls


人事处

2020831


终审人:王慧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