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函〔2020〕14号
滁州学院关于做好2020年新进人员转正定级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毕业生转正定级有关政策及《滁州学院岗位设置与首次聘用工作实施办法》(院人〔2010〕24号)、《滁州学院其他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与聘任条件(试行)》(院人〔2012〕37号)、《滁州学院教师和实验系列职称评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校政人〔2018〕47号)、《滁州学院2019年度人才引进办法》(校政人〔2018〕54号)等文件规定,现就做好2020年新进人员转正定级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正定级对象
2019年选聘到我校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上工作,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并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在编和人事代理人员。前述人员试用期(6个月)满经考核合格,可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现从事工作的内容、性质及主要职责,申请确定正式工作岗位及等级,聘任相应职务。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进行试用期工作述职总结,填报《滁州学院新进人员岗位聘用申请表》,专业技术人员还应填报《滁州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各1份)。
2.各二级单位从德、能、勤、绩等方面,对申请人试用期的政治素质、思想品质、师德师风等表现和从事岗位工作能力、水平、业绩进行全面考核评价,按照所从事工作的岗位性质与主要职责,对拟申请确定的正式工作岗位与专业技术职务进行审核,并提出具体的考核等次和审核意见。
3.人事处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序列、职数等,进行复核后报学校审批。
三、有关说明
1.专任教师应申请初定高校教师系列十二级岗,聘任为助教职务。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可申请聘任为校内讲师职务;已具备本科高校讲师及以上资格的教师,在有岗位空额前提下可申请聘任相应职务;实验教师应申请初定高校实验系列十二级岗,聘任为助理实验师职务。
2.专职辅导员可申请初定高校教师系列十二级岗,聘任为思政助教职务;也可申请初定管理九级职员岗。
3.管理岗位人员应申请初定管理九级职员岗,如确实承担专业技术辅助系列岗位工作,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可在归属的岗位系列范围内,申请初定专业技术辅助系列十二级岗,聘任为助理级职务;党务群团部门工作人员也可申请初定政工系列十二级岗,聘任为助理政工师职务。
请各单位及时将以上要求通知到所属人员,认真做好本单位2020年转正定级工作,并于5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统一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人事处
2020年4月30日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rensh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