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职工2019年教育培训计划总结和2020年教育培训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9-12-25浏览次数:480

校人函〔2019〕73  

关于做好教职工2019年教育培训计划总结和

2020年教育培训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的应用型能力与水平,落实博士化工程和“双百、双证、青蓝”等计划,根据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和教职工教育培训有关政策,现就做好2019年教育培训工作总结和2020年教育培训计划编制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9年教育培训工作总结

为科学合理编制2020年教育培训计划,请各学院对照《滁州学院关于下达2019年教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校政人〔2019〕12号),认真梳理2019年各项培训计划的落实情况,做好工作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及计划未落实的原因,提出下一年度完善计划编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学校机关管理部门和教辅、后勤单位的职工培训情况,由校人事处统筹。

二、2020年教育培训计划编制

1.编制原则

贯彻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十三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要求,以“突出内涵发展、推进质量提升”为主题,坚持“分期分批、重点培养、学以致用、确保实效”总体原则,加大对中青年教师选拔培养力度,优先支持2020年申报硕士点学科和近三年新建专业中青年教师培养,进一步优化应用型专业教师队伍的能力结构。

2.培训形式

列入学校年度教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的主要形式有:攻读博士研究生(含协议培养非定向);国内访问学者;短期业务培训;单科进修;挂职锻炼;取得职业资格以及国(境)外交流培训(含访学研修、短期课程培训)等。

三、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根据师资队伍年度建设目标任务,充分调研、梳理现有教师培训需求,合理安排教师参与各类教育培训,促进教师转型与提升。要认真研究计划的合理性与可行性,保障计划的实施进度与效果。

2.各学院编制下一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时,要以不影响整体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秩序为前提,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专业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综合表现好的中青年业务骨干参加教育培训。原则上,同一年度同种形式的培训每人仅为一次,全脱产选派培训一年以上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教师总数的20%,短期培训人数不超过10%。

3.各学院要严把教师读博申请审核关,按照校政人〔2015〕36号和校政人〔2019〕13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有序选派。申请人来校工作满2年及以上,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报考博士研究生;首聘合同期未满考取博士研究生的教师,应与学校签订培养协议,纳入学校培养计划范围,否则须待现行聘用合同期满后,方可申请报考博士研究生。下一年度申请脱产读博过多的,学院要根据实际,适当严格审核、有序调整安排,原则上来校工作时间长、返校意愿强者优先。

4.各学院要继续重视教师实践应用能力培训,进一步推进教师社会实践基地建设,为教师参加社会实践创造条件。2020年,各学院选派教师挂职锻炼计划按10-20%编制,列入计划的教师原则上应纳入教师社会实践基地挂职锻炼;新进教师三年内至少参加半年以上社会实践锻炼。

5.各学院要继续推进“双证计划”的落实工作,认真遴选与本学科、专业结合度较高的国家职业资格,优先支持教师取得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证书,提高应用型专业教师“双证”比例。

6.有关报送材料要求。单位书面报告(含2019年度总结和2020年度计划情况)、年度落实表(附件1、计划表(附件2和情况一览表(附件3)。

请各单位根据学校教职工教育培训相关政策和以上通知,抓紧开展2019年教育培训计划总结和2020年计划的调研编制工作,并于2020年1月8日前将相关材料(含电子版)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特此通知

 

附件:相关表格.zip

            人事处

                                                2019年12月25日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rensh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