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全国和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党委教师工作部发布时间:2019-07-08浏览次数:232

 

教工部〔2019〕5号

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全国和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休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暨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预通知》(皖教工委函〔2019〕186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9年全国和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重要使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学校内设二级机构可申请全国、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具有教师资格证、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可申请全国、全省模范教师和全国优秀教师,学校管理人员可申请全国、全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近5年有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参评。

我校限推荐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个,模范教师或优秀教师2名,先进工作者或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各二级单位原则上每个类别限推荐1人。

三、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一)各二级单位按照推荐评选相关要求,对符合条件的集体和个人,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民主择优推荐。

(二)各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并将审核后的材料于2019年7月11日前报送至校党委教师工作部。

(三)学校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召开校评选推荐会议审定,确定推荐对象。评选结果在全校公示5天,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各二级学院要按照省厅有关文件要求,坚持评选条件,严把推荐对象质量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坚持面向教学一线。全国、全省模范教师和优秀教师的推荐人选,必须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并承担一定教学工作量,且在教学工作中有突出成绩。二级机构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全国、全省模范教师和优秀教师。

(三)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各二级单位确保推荐对象平等参选,不搞弱势陪选、戴帽推荐。对在评选表彰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请各单位于2019年7月11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主要包括:评选推荐工作报告(具体包括本单位工作组织领导、推荐过程、推荐意见等情况)、《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2)、推荐对象主要事迹(事迹材料应包括对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综合表现、工作实绩和突出事迹,内容准确真实、语言规范流畅,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附件:1.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暨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预通知 .pdf

     2.推荐对象汇总表.docx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19年7月8日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孔令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