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滁州市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日常考核的通知

文章作者:发布时间:2018-09-03浏览次数:1017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新进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898号)、省高师中心《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安培〔20189号)及滁州学院培训点关于岗前培训相关要求等文件精神,现将日常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1.科学、规范。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依据科学的评价标准(见附件1),履行规范的评定流程。

2.公平、公正。各高校2018年参培教师平等参与考核,依据统一的考核内容和方法、考核标准,提交作业接受专家小组评阅。

3.严格、有序。各校参培教师按照滁州学院岗前培训相关通知要求,独立、自主完成培训课程和作业,如发现弄虚作假、抄袭他人成果者一律视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全省统考。

二、考核对象

2018年滁州学院、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所有参加岗前集中培训教师。

三、考核内容及方式

(一)考核内容

1.听课出勤考核:参培教师应按岗前培训课程计划,按时上课、下课,不无故迟到、早退和旷课,出勤率根据岗前集中培训《课堂签到表》得出。

2.课程作业考核:参培教师须提交5项作业,具体为:课程实施大纲1份,授课教案1份,教学PPT 1个,教研或科研申报书1份,有试讲专家、组长签名和试讲评价及成绩的试讲评价表1份。“51”作业中教学PPT提交电子版,其它作业均提交纸质版。作业内容应保证系统性、完整性,且与所承担课程或所学专业、研究方向相关。

(二)考核方式

1.考核工作由滁州市各高校自行组织。各校须成立两个考核组,分别为成绩考核专家组和试讲考核专家组。

成绩考核专家组对参培教师提交的课程实施大纲、授课教案、教学PPT、教研或科研申报书等4份作业进行考评及打分;岗前培训作业专家评分表和PPT作业专家评分表见附件2

试讲考核专家组对参培教师试讲进行评价及打分,试讲考核组专家不少于5人,须设立考核小组组长,其中副高以上职称需超过考核组人数一半。试讲考核时考核组每位专家(包含组长)需按照岗前培训试讲评价表(模板见附件3)中的项目对试讲者进行评价、打分(每个项目均须给出得分),打分结束后由专家组计算试讲者考核的总评成绩(计算方式为:按照岗前培训试讲评价表中的试讲项目,逐一将项目的得分求取平均分,之后将所有项目的平均分求和得出总评成绩),并将每个项目的最终得分和总评成绩按照岗前培训试讲评价表(模板见附件3)进行汇总,汇总后的岗前培训试讲评价表须由考核组所有专家及组长签字。

2.其中滁州学院由各二级学院自行成立试讲考核组,设立考核小组组长,按照以上方法对试讲者进行考核打分,滁州学院2018年参培教师试讲考核分组情况见附件4

四、考核材料报送

1.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由人事处负责老师统一提交以下材料:该校所有参培教师“51”作业 专家作业评分表复印件一份(加盖学校公章)试讲考核组所有专家、组长签名的岗前培训试讲评价表复印件一份(加盖学校公章)2018年滁州市高校教师岗前培训作业成绩汇总表两份(模板见附件5,加盖学校公章),以上材料请于2018920日之前统一交由滁州学院培训点人事处408室。

2.滁州学院参培教师以学院为单位,由各二级学院岗前培训教师代表将课程实施大纲、授课教案、教学PPT 、教研或科研申报书等4份作业,于2018915日之前提交到滁州学院人事处408室。另以学院为单位,由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试讲考核的老师,将所有专家试讲评价表,及试讲考核组所有专家、组长签名的岗前培训试讲评价表原件一份(加盖学院公章),于2018920日之前提交到滁州学院人事处408室。

五、考核注意事项

岗前集中培训中每位参培新教师的“51”作业须由滁州学院分类立卷建档备查,其中试讲考核形成的原材料由各校自行存档。日常考核成绩将统一由滁州学院人事处汇总后,上报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附件:1.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平时考核指标一览表.docx

2.2018年滁州市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作业专家评分表(含PPT作业专家评分表).xls

3.安徽省高等学校新教师岗前培训试讲评价表.doc

4.2018年滁州学院新进教师试讲考核名单.xlsx

5.2018年滁州市高校教师岗前培训作业成绩汇总表.xls




滁州学院人事处

201893


终审人:rensh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