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部门:
接滁州市人社局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及滁州市劳务合作中心通知,从2018年7月1日起调在职及退休人员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在职人员
1、在编人员
从2018年7月1日起,在编人员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四项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为2018年6月份应发工资扣除“预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后的金额;若低于最低月缴费基数3397元,则按最低缴费基数代扣代缴上述四项社会保险。
2、人事代理人员
从2018年7月1日起,人事代理人员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为2018年6月份应发工资扣除“预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后的金额;若低于最低月缴费基数3397元,则按最低缴费基数代扣代缴上述五项社会保险。
3、合同制人员
从2018年7月1日起,校本部合同制聘用人员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为2018年6月份应发工资金额;若低于最低月缴费基数3397元,则按最低缴费基数代扣代缴上述五项社会保险。
以上各类人员各项社会保险月缴费比例不变。
二、退休人员
从2018年7月1日起,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以2018年6月份应发工资金额为基数进行缴纳(个人无需缴纳,单位缴纳)。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8年6月29日
终审人:rensh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