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滁州学院目标管理实施暂行办法(试行)》和《关于做好2017年度党建与事业发展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各二级单位对部门共性目标完成情况的测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原则
坚持原则,统一尺度,把握标准,公平公正。
二、测评依据
根据各部门2017年工作自评报告(见校园网通知公告栏“关于公布各部门2017年工作自评报告的通知”)和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按照《部门目标考核评分细则》(共性目标部分,见附件1)进行测评。
三、几点要求
1.各二级学院组织召开部门年度共性目标考核会议,对各部门共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量化测评,除班子成员外参加测评的人数原则上为本学院教职工数的四分之一(测评表见附件2);各部门召开办公会议,对各部门共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和互评(测评表见附件3)。
2.请各单位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测评表的打印、分发、收回并装袋密封(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各学院将部门共性目标考核会议情况报告单(见附件2)粘贴在信封正面。
3.请各单位于1月12日上午下班前,将装袋密封并加盖印章的测评表报送人事处。
附件:1.部门共性目标考核评分细则.docx
人事处
2018年1月9日
终审人:rensh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