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职工2017年教育培训计划总结和2018年教育培训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7-12-12浏览次数:458


校人函〔201790

  

关于做好教职工2017年教育培训计划总结和

2018年教育培训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加快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师资队伍,持续实施博士化工程和“双百、双证、青蓝”计划,不断开拓教师国际化视野,根据我校“十三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教职工教育培训有关政策,现就做好2017年教育培训工作总结和2018年教育培训计划编制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7年教育培训工作总结

为统筹做好我校教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合理地编制2018年教育培训计划,各学院要仔细对照《滁州学院关于下达2017年教职工教育培训计划暨推进实施双百、双证、青蓝计划的通知》(校政人〔201712号),认真做好本单位2017年教职工教育培训总结工作,梳理计划内各项培训任务的落实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下一年度完善计划编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学校机关管理部门和教辅、后勤单位的职工培训情况,由校人事处统一总结。

二、2018年教育培训计划编制

1.编制原则

围绕“十三五”师资队伍建设目标任务,以“转型与提升”为主题,按自然年度编制、执行教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坚持“分期分批、重点培养、学以致用、确保实效”总体原则,加大对中青年教师选拔培养与资助力度,优先支持2020年申报硕士点学科和近三年新建专业中青年教师培养,进一步优化应用型专业教师队伍的能力结构。

2.培训形式

列入学校年度教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的主要形式有:攻读博士研究生(含协议培养非定向);国内访问学者;短期业务培训;单科进修;挂职锻炼;取得职业资格以及国(境)外交流培训(含访学研修、短期课程培训)等。

三、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根据师资队伍年度建设目标任务,充分调研、梳理现有教师培训需求,有序安排教师参与各类教育培训,促进教师转型与提升。要认真研究计划的合理性与可行性,保障计划的实施进度与效果。已推荐申报省教育厅2018年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访学研修项目人员,应列入学院2018年计划,按期组织落实。

2.各学院编制下一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时,要以不影响整体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秩序为前提,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专业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综合表现好的中青年业务骨干参加教育培训。原则上,2018年选派全脱产培训一年以上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教师总数的20%

3.各学院要重视教师实践应用能力培训,积极推进教师社会实践基地建设,为教师参加社会实践创造条件。2018年,各学院选派教师挂职锻炼计划仍按10-20%编制,列入计划的教师原则上应纳入教师社会实践基地挂职锻炼;新进教师三年内必须参加一年以上社会实践锻炼。

4.各学院要继续推进“双证计划”的落实工作,认真遴选与本学科、专业结合度较高的国家职业资格,优先支持教师取得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证书,提高应用型专业教师“双证”比例。

5.有关报送材料要求。单位书面报告(含2017年度总结和2018年度计划情况)、年度落实表、计划表和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23)。

请各单位根据学校教职工教育培训相关政策和以上通知,抓紧开展2017年教育培训计划总结和2018年计划的调研编制工作,并于2018110日前将相关材料(含电子版)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特此通知


附件:相关表格.zip

  

人事处

20171212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rensh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