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加强高素质应用型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滁州学院综合改革方案》《滁州学院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及学校“十三五”师资队伍建设专项规划等文件精神,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建设目标
从适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出发,切实提高加强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体系,着力解决教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意识和能力欠缺、教学方式方法单一、针对性实效性不强等问题。到2020年,初步建成一支富有创新创业教育意识和能力、能够满足“双创型”人才培养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师资队伍。
二、建设措施
(一)提高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责任意识
1.注重政策导向。学校鼓励教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将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在日常教学中融入对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思维与能力的培养。对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并取得较好效果的教师,从教育培训、职称评聘、绩效考核、评奖评优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大力支持教授、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发挥创新引领、创业示范作用,进一步提升创新创业教育水平。
2.明确岗位职责。学校将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纳入教师岗位基本职责要求,引导教师通过改革教学方法,开发教学资源,强化第二课堂,完善考核方式,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素质;支持教师带领学生参与科研(产学研)、成果转化、社会服务等活动,激发学生创新创业意识;鼓励教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理论研究,开设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实践。
3.强化考核评价。学校将教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能力纳入“双能型”教师资格条件的认定范围,适时组织开展考核、认定与评价,并将教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业绩作为学校对教师业务考核的重要指标。通过强化考核评价,进一步帮助教师树立创新创业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能力开发
4.着力加强“双创”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培训。将教师参与各类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纳入教师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予以支持,具体按照短期培训项目和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实施。丰富教师岗前培训内容和形式,开设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培训专题,提升青年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深入实施“双证计划”,持续资助教师参加国家级(省级)专业骨干教师培训、职业指导师、创业咨询师以及KAB、SIYB、ETP、TSPS等项目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认证后,允许参照职业资格资助或短期培训办法,择优选择费用报销方式。依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定期举办教学沙龙、教学工作坊、集体备课会等活动,交流研讨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心得,改进和提升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效果。
5.大力支持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改革。鼓励教师根据学科特点、专业要求及学生素养等实际情况,创新教育教学模式,探索“双创”人才培养方式改革。倡导教师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将最新学术研究成果、生产应用技术等融入课堂教学,催生学生创意。深入实施启发式、研讨式、参与式教学方法,培养学生批判性、创造性思维。改革考试办法,突出考核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促进学生实践式、体验式学习。
6.深入推进教师开展社会实践锻炼。以统筹实施“双百计划”、“青蓝计划”为抓手,加大教师社会实践工作的力度,分期分批落实中青年教师每五年具备一年以上社会实践经历的要求,扎实推进教师通过各种形式深入企业实践锻炼。修订完善“双能型”教师考核评价办法,把教师挂职锻炼与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以及带领学生创新创业相结合。加强教师社会实践基地建设,有针对性地选择一批富有创新创业特色的企业作为合作共建的对象,有效构建教师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平台。
7.重点扶持教师进行科技创新创业。落实国家和学校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关规定,鼓励教师开展应用基础、工程技术、市场管理及地方文化等方面研究,支持教师专职或兼职带技术、带专利、带项目、带团队、带学生创业。设立科技创业岗,经学校审批同意转岗的教师可以停薪留职、离岗创业,三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且与学校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晋级和社会保险等方面权利。
(三)构建创新创业教育专兼职教师队伍
8.大力引进行业企业高水平人才。进一步拓宽师资来源渠道,加大行业企业应用型人才引进力度,注重遴选、引进一批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创新创业人才充实专任教师队伍,重点承担“双创”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任务。制订并落实按教授待遇引进行业企业高端人才、按博士待遇引进行业企业骨干人才的工作办法,切实加强应用型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发挥高水平人才在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
9.进一步优化兼职教师队伍结构。优化重组现有兼职教师队伍,加快建立校外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库,大力聘请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金融投资专家等优秀人才担任创新创业教育授课或指导教师,定期开展教育教学和实践培训活动,努力提高创新创业教育的质量与水平。修订完善兼职教师选聘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重点选聘具有一定创新创业能力的兼职教师,明确工作任务和薪酬待遇,强化业绩考核,切实建立一支能够在创新创业教育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兼职教师队伍。
10.强化创业就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通过“双向选择”方式,选强配齐创业就业指导专职教师队伍,为学生创业团队配备优秀导师进行创业、创投指导和咨询服务。优化创业学院机构设置,按照专业行业和社会面向,设置若干创业就业教研室,面向全校范围选聘创业学院负责人、教研室主任,选拔创业就业指导教师。支持创业学院根据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最新方案,组织编写创业就业指导课程标准、校本教材及教学案例,加强相关课程建设。鼓励创业就业指导教师开展相关理论与应用研究,丰富课程资源内容,提升创业就业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健全创新创业教育师资的激励机制
11.纳入二级学院目标管理机制。学校将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纳入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范围,通过行业企业高水平人才引进、“双百、双证、青蓝计划”落实、“双能型”教师认定、创新创业培训资格证书获取、科技创业岗业绩、“双创型”人才培养改革效果等方面指标设置,考核评价二级学院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成效,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与目标管理津贴分配相挂钩。各学院在制订目标管理绩效津贴二次分配细则时,应充分考虑教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实践业绩与工作成效。
12.加强教师个人考核激励。建立健全教师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职责和定期考核评价制度,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学生网上评教、学校教学督导和教学质量考核等范围。根据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实际,将教师举办创新创业教育专题讲座、指导学生创业实践、开展创业咨询等活动,按照科学合理的标准折算成教学工作量。对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成效突出的教师,在教学考核、年度考核、津贴发放、职称晋升、岗位聘任、优秀教师评选、优秀青年人才重点支持计划等方面予以倾斜。将教师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业等活动取得的业绩,依据产生的社会影响、经济效益、企业纳税额度以及政府与社会评价等指标,纳入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条件范围,且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推荐评聘。
三、有关要求
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是高素质应用型师资队伍建设的关键,也是应用型高校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双创型”人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大力激发教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扎实推进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广大教师要立足自身岗位实际,自觉适应“双创”人才培养需要,积极探索“双创”人才培养的方法与途径,把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与提高自身实践应用能力相结合,在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践中不断提升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
四、未尽事宜,学校另行研究决定。本意见由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2016年12月16日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rensh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