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院(部)、各部门: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推荐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和评选省三八红旗手(集体)工作的通知》(皖教人函〔2016〕48号)、皖教工《关于做好安徽省教育工会女教职工工作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和先进女教职工推荐工作的通知》(皖教工〔2016〕6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
根据皖教人函〔2016〕48号文件精神,我校可从全国和省三八红旗手标兵、红旗手、红旗集体中选择1项推荐,推荐名额为1个。根据皖教工〔2016〕61号文件精神,我校可推荐女教职工工作先进个人1名,先进女教职工2名,职工文明家庭1个。请各院(部)、部门以党总支为单位,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或集体进行申报,可推荐全国和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或红旗手、或红旗集体)、女教职工工作先进个人、先进女教职工、职工文明家庭各1名(个)。
请拟推荐申报以上奖项的党总支按照文件精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并于11月22日11时30分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校工会,学校将遴选后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特此通知
附件:1、皖教人函[2016]48号.pdf
校人事处
2014年12月3日
终审人:rensh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