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政人〔2016〕43号
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6〕168号)和《2017年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申报指南》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访学研修项目;
2.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访学研修项目
1.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已列入选派学校或院(部)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2.具有硕士学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5年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或具有博士学位和3年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
3.近3年在教学改革、科研教研以及学术发展等方面取得良好成绩。
4.研修计划具有拟开展的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作为依托,且拟开展的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符合高校重点学科建设、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的需求或是高教改革与发展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的深入和系统性研究,通过研修预期取得创新性成果。
5.赴国外研修需具有良好的英语(或所赴国家语言)沟通能力(具备英语四级相当水平)。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
1.热爱祖国,治学严谨,遵守学术规范,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具有在高校教学和科研工作5年以上经历;具备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硕士以上学位;
3.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近5年在教学改革、科研教研、学术发展等方面取得良好成绩;
4.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产学研结合以及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应用研究方面拟开展创新性研究,且研究目标明确、研究路线清晰,预期取得创新性成果。同时,在下列情形中有1至2项需要资助:
(1)承办或参加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学术交流与教研、教改活动;
(2)出版学术专著、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或主编特色教材;
(3)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技术成果推广,预期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以及开展专利申请等。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申报限额与资助额度
1.我校推荐申报以上两类项目的限额各为7项。各教学院(部)应从两类项目的申报人选中,根据学科(专业)建设情况,优先推荐重点学科(专业)、具有较强应用型能力的教师积极申报,每个院(部)推荐基数为2项,最多不超过4项。
2.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研修项目,学校资助额度为:国外研修每项15万元、国内研修每项3万元。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学校资助额度每项为6万元。
申请人只能选择以上两类项目之一进行申报,不得同时申报。已获过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资助的,不得再次申报。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经学校评审、省厅审批立项的项目,将列入我校2017年度师资培训专项经费予以资助。
四、申报日程安排
11月1日至13日 申报人填写项目申请书,并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申请表与附件材料分别装订成册,附件材料须双面打印,总页数不得超过40页),报所在院(部)。
11月14日至15日 院(部)组织学术委员会围绕申报人条件、已取得的业绩贡献以及与学校、院(部)学科(专业)建设导向、人才梯队建设需要的契合度等进行重点评议、推荐。
11月16日至17日 学校人事处等职能部门将根据省厅文件精神,进行规范合格性的形式审查。
11月18日至26日 学校委托校外专家盲审,重点把握申报人学术水平、学术潜力以及项目可行性、创新性、预期成果等。
11月27日至29日 学校成立专家组结合院(部)和校外专家意见进行综合评议评审、推荐。
11月30日以后 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三天后,报经校长办公会审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五、有关工作要求
1.各院(部)要按照省厅和学校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2017年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申报工作。坚持学科建设导向和“有所为、有所不为”原则,把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遴选与学科专业建设、人才梯队建设需要结合起来,围绕重点学科(专业)、优势学科(专业)、新兴学科(专业),培养和积聚优秀人才,促进学科(专业)特色化发展。
2.各申报人应严格按照省厅文件要求和学校时间安排,认真填写项目申请表,准备好相应申报材料,并及时报送所在院(部)。其中,申报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研修项目,必须为一年及以上全脱产研修;申报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必须填报“开展创新性研究项目”有关内容,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3.请各院(部)及时将省厅文件精神和本通知传达到本单位教师,按照要求和时间节点做好组织申报工作。本通知有关表格请从安徽教育人事网或校人事处网站下载。申报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6〕168号)
滁州学院
2016年11月2日
终审人:rensh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