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新进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6〕90号)和省高师中心《关于2016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安培〔2016〕9号)等文件精神,对滁州市本年度新进教师岗前培训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和部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2016年补充到滁州市各高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包括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毕业生以及高校博士毕业研究生),非教学系列人员经所在学校同意后可参加培训。
2.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学科门类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的教师,在校期间修过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注:学业成绩登记表显示的课程名称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并考试合格者,参加新教师岗前培训,可免修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6年岗前培训集中授课时间为8月10日至8月25日,具体授课时间及课程安排见附件4;
培训地点: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滁州学院会峰校区行政楼二楼报告厅。
三、培训形式和内容
2016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采取全脱产集中培训、校本培训与网络课程在线学习三者有机结合的方式进行。
全脱产集中培训:主要开设《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教学科研方法论》以及《现代教育技术实用教程》等课程。
校本培训:主要有校情校史校规讲座,教学大纲编制、教学设计与教案编写、教学评价方法、教学实践、教研科研项目申报、文献检索及微格教学训练、名师示范教学观摩等内容。
网络课程在线学习:按省高师中心要求,学习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设置的《青年教师职业生涯规划与发展》、《高校新入职教师教学适应性培训》、《现代教育技术在高校教学中的应用》、《高校教学理念、教学方法与实践(文,理)》4门网络在线课程。
四、成绩评定和日常考勤
1.成绩评定
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成绩,继续实行平时考核与结业考试相结合的办法综合评定,平时考核成绩与结业考试成绩必须同时达到60分以上,方可认定培训合格。平时考核成绩根据《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平时考核成绩测评表》(见附件1)评定,其中试讲专家评价考核成绩必须由学校成立的专家评价考核小组评定,且专家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结业考试拟定于9月底举行,由省教育厅及省高师培训中心统一组织命题、考试、评分。
2.日常考勤
平时成绩考核中培训出勤率的考核权重为40%。今年继续采取现场签到和人工考勤(随堂点名)相结合方式记录集中授课期间各参训学员的到课情况。请各参训学校岗前培训联络人协助做好日常考勤工作。
参训学员因事确需请假,须提前提交由所在学校师资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请假时间按照《安徽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若干规定》(见附件2)要求,不得超过当前所授课程的1/3。
其他事宜均按照《安徽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若干规定》(见附件2)执行。
五、培训费用
根据省高师中心《关于2016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安培〔2016〕9号)文件相关规定,集中培训费按照200元/人标准收取,付款方式为银行转帐(转帐时务必注明:学校名称+岗培)收款帐号信息如下:
户名:滁州学院
帐号:1313062809024904784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滁州市醉翁亭支行
请各参训学校将集中培训费用于8月10日之前统一转帐至滁州学院财务帐号(不接受个人缴费), 其他费用请各参训学校按“安培〔2016〕9号”文件缴至省高师中心。
六、相关要求
1.2016年岗前培训的形式和内容较往年有一定变化,主要在自主培训内容、平时考核等方面突出了实践技能运用。各参训学校要高度重视,将新教师岗前培训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基础环节和重要内容。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先培训,后上岗”等规定,确保新教师岗前培训的效果。
2.各参训学校师资管理部门按要求汇总填写《2016年滁州市高校教师岗前培训人员登记表》(见附件3),并在表格中备注1-2名本校岗前培训联络人(班长)及其联系方式。登记表纸质版请加盖所在学校师资管理部门印章于2016年7月15日前送至我校,电子版发送至滁州学院人事处邮箱(rsczp@chzu.edu.cn)。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滁州学院人事处贾老师、王老师
联系方式:0550-3518055
联系邮箱:rsczp@chzu.edu.cn
特此通知
滁州学院
2016年7月11日
终审人:rensh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