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滁州市第四批“221”产业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滁人才办〔2016〕4号 )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对照文件要求组织申报,经所在单位审核后,于6月29日前将相关纸质(一式三份)和电子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人事处
2016年6月13日
终审人:renshichu
各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滁州市第四批“221”产业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滁人才办〔2016〕4号 )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对照文件要求组织申报,经所在单位审核后,于6月29日前将相关纸质(一式三份)和电子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人事处
2016年6月13日
终审人:rensh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