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教育技术装备专家库人选的通知》(皖教秘[2016]21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院(部)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开展教育技术装备专家人选的推荐工作。
有关要求:
一、被推荐人需填写《安徽省教育技术装备专家推荐表》(附件1),并后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和市级以上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院(部)需填写《安徽省教育技术装备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
二、《安徽省教育技术装备专家推荐表》(附件1)需系、院(部)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后加盖公章,推荐单位由学校审核后统一盖章。
三、将推荐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连同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于5月20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zip
人事处
2016年4月29日
终审人:rensh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