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教职工教育培训计划总结和2016年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5-11-10浏览次数:888

 

校人函〔201557

关于做好2015年教职工教育培训计划总结

2016年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各部门:

为加强高水平应用型师资队伍建设,加快提升教师“双能”素质,推进“双百、双证、青蓝”计划的实施,根据《滁州学院关于下达2015年教职工教育培训计划暨启动实施“双百”、“双证”、“青蓝”计划的通知》(校政人〔201516号),现就认真做好2015年度教育培训工作总结和2016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编制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5年教育培训计划总结

根据校人函〔20158号文件,2015年起学校按自然年度编制、执行教职工教育培训计划。为做好今年计划的总结工作,科学合理编制2016年度计划,请各院(部)认真对照学校下达的本单位2015年度教师教育培训计划,总结、梳理计划内各项培训的落实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未落实计划的原因,提出完善计划编制的意见和建议。学校机关管理部门和教辅、后勤单位的职工培训情况,由校人事处负责统一总结。

二、2016年教育培训计划编制

1、编制原则

围绕高水平应用型师资队伍建设,以提升学术水平、提高应用能力为导向,坚持“分期分批、重点培养、学以致用、确保实效”的总体原则,加大对中青年教师尤其是重点学科、特色或新建专业中青年教师的培养力度,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能力结构。

2、培训形式

列入学校教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的主要形式有:攻读博士研究生(含协议培养非定向);国内访问学者;短期业务培训;单科进修;挂职锻炼;取得职业资格以及国(境)外交流培训(含访学研修、短期课程培训)等。

 

三、有关要求

1、各院(部)要在充分调研学科、专业及师资队伍建设与发展需求的基础上,认真研究编制本单位年度教师教育培训计划,注重计划的合理性与可行性,保障计划的实施进度与效果。已获批省教育厅2016年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访学研修重点项目的申报人员,应列入各院(部)2016年计划,并按期组织落实。

2、各院(部)、部门编制计划应以不影响整体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秩序为前提,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专业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综合表现好的中青年业务骨干参加教育培训。原则上,2016年选派全脱产培训一年以上人数不超过本单位职工总数的20%

3、各院(部)要重视教师实践应用能力培训,积极推进教师社会实践基地建设,为教师参加社会实践创造条件。2016年,各院(部)选派教师挂职锻炼计划仍按20%编制,列入学校计划的教师原则上均应纳入教师社会实践基地挂职锻炼;新进校教师三年内必须参加一年以上社会实践锻炼;对已参加挂职锻炼且考核优秀的,学校将优先推荐参加省厅选派计划,或继续支持下一轮社会实践。

4、各院(部)要继续推进“双证计划”的落实工作,认真遴选与本学科、专业结合度较高的国家职业资格,优先支持教师取得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证书,提高应用型专业教师“双证”比例。

请各单位根据学校教职工教育培训相关政策和以上通知要求,抓紧开展2015年教育培训计划总结和2016年计划的调研编制工作,并于1130日前将书面报告、2015年计划落实统计表及2016年度计划等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特此通知

附件.zip 

 

                                             滁州学院人事处

                                           20151110

 

终审人:rensh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