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函〔2015〕44号
关于2015年度下半年选派教师出国(境)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根据学校院人〔2012〕24号、校政人〔2015〕16号等文件精神,为落实2015年国(境)外交流培训计划,现就做好本年度下半年选派教师出国(境)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根据2015年学校教育培训计划和上半年教师国(境)外培训选派情况,本次拟组织选派20名左右教师出国(境)短期培训或访学。
二、项目安排
根据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遴选的项目情况,本次培训单位有美国布里奇波特大学、新西兰奥克兰大学以及台湾清华大学等。培训项目参照《国际交流与合作处2015年教师出国短期课程培训遴选项目》(附件1),培训项目的计划选派时间为2015年12月底,全程培训时间为两个月左右,访学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
三、推荐要求
1、坚持岗位工作需要。各院(部)应根据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及学科专业建设发展等工作需要,积极安排相关专业教师参与课程培训,原则上对拟新开专业课程、新开双语教学课程的教师予以优先支持。
2、严格基本选派条件。院人〔2012〕24号文件是学校选派教师出国(境)教育培训的基本依据,各单位推荐人选时应符合文件规定的基本选派条件;优先选派专业素质好、工作表现好、有培养前途、能长期服务学校的教师出国(境)培训。
3、具备一定外语能力。申请出国(境)参加课程专业培训教师应具有一定的外语交流能力,通过国家或学校组织的相关考核,原则上对尚未达到相关要求的教师暂缓选派。
四、推荐程序
1、教师向所在院(部)提出申请,填写《滁州学院选派教师出国(境)教育培训申请表》(附件2),针对本次遴选培训项目,明确个人申请的具体项目、课程专业以及学习计划等(可提前网上查询了解相关情况)。
2、各院(部)根据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经综合考核后向学校择优推荐。除音乐、体育、思政部因暂无对口专业以外,其他各学院可推荐1-2名人选。
3、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组织外语能力测试,校人事处等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审核,提出初步人选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
4、校长办公会确定后,由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人事处等具体办理出国手续、签订服务期协议等。
五、有关要求
1、本次出国培训项目相关经费和补贴办法,按照学校院人〔2012〕24号和校政办〔2014〕30号文件执行。
2、参加培训教师应自觉遵守培训单位和我校有关规定,维护国家和学校形象,认真学习外方专业知识、先进教学及管理理念,达到培训预期目标。培训期间,每位教师应选择2-3门相关课程跟班学习,随堂观摩教学;课程结束后,应取得外方合格(结业)证书,或授课教师的书面学习合格评价,对不能获得合格证书或合格评价意见的,学校将提高培训费用的个人承担比例,并将培训结果与个人年度考核(或教学考核)相挂钩。
3、参加培训教师应提前安排好国内相关工作、学习或生活秩序,原则上不得因个人原因提前或延迟结束培训(回国),否则学校将追究违约责任,责令个人承担培训成本,并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
请各院(部)通知所属教师,组织开展个人申报、院(部)考核推荐等工作,并10月10日前将院(部)推荐报告(说明选派理由、拟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等)和个人申请表报送人事处。
另外,请各院(部)通知本单位2015年度上半年出(国)境培训教师,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返校总结和考核工作,并于10月20日前将有关证书、考核表等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有关表格请从人事处网站下载。
特此通知
人事处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5年9月24日
附件: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2015年教师出国短期课程培训遴选项目
项目一:
美国布里奇波特大学:生物学、工商管理、计算机工程、电子工程、国际经济、金融、营养学、设计(工业设计、平面设计、室内设计)、新闻学、数学、英语、心理学。
项目二:
加拿大汉博学院:工商管理、金融、会计、市场营销、旅游管理、旅游和酒店管理、TESL(教授英语为第二外语)。
项目三:
加拿大康尼斯托加学院:计算机、设计(平面设计、室内设计)、新闻学、电子信息工程、电子工程技术、机械工程技术、环境-土木工程、食品处理技术。
项目四:
新西兰奥克兰大学:经济、会计、金融、管理、旅游、市场营销、材料化工、软件工程、计算机系统、电子工程、机械工程、机电工程、土木与环境工程、数学、统计、生物、教育等(可提供一个月语言培训)。
项目五:
台湾清华大学:理工类专业
终审人:rensh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