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教学院(部)任期工作目标的通知

文章作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5-05-19浏览次数:411

 

各院(部):

为做好目标管理工作,前期经各院(部)申报,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学生处、资产处、组织部等职能部门与各院(部)深入沟通,制定了各教学院(部)年度工作目标。为进一步完善院(部)工作目标体系,经学校研究,特要求各院(部)在年度工作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任期工作目标。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定要求

1、全局性。院(部)任期总体发展目标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紧密结合学校未来建设与发展需要,认真思考、谋划未来三年院(部)应达到或取得的发展状态、整体水平以及标志性成果,尤其要凸显在学校未来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或作用。

2、概括性。任期目标的描述应具有高度的概括性,既要围绕年度工作目标的各职能模块,又不能简单重复年度工作目标内容,要在其基础上总结、提炼重点工作和关键指标状态,反映出各院(部)上层次、上水平的工作追求。

3、特色性。任期目标的制定应坚持改革创新的精神,充分结合各院(部)实际情况与发展基础,努力培育与形成在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教学改革、服务地方发展等等方面的特色与亮点。

二、具体安排

任期目标是各院(部)未来三年发展的方向,具有凝聚人心、激发干劲的重要作用。各院(部)要高度重视任期目标的制定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认真调研,科学谋划,并在本周内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慎重研究、审定。所制定的任期目标请填入各院(部)任期及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并于本周五前报送人事处。学校拟定于528日(下周四)召开教学院(部)任期及年度工作目标汇报与论证会,请各院(部)提前做好PPT汇报准备。

特此通知

                                             校人事处

                                            2015519

终审人:rensh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