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职工:
接滁州市劳务合作中心通知,校本部合同制聘用人员从2015年5月1日起失业保险单位月缴费比例由1.4%调整为1.5%,个人月缴费比例由1%调整为0.5%;生育保险单位月缴费比例由0.56%调整为0.8%;其余不变。
接滁州市人社局通知,在编及人事代理人员从2015年5月1日起失业保险单位月缴费比例由2%调整为1.5%,个人月缴费比例由1%调整为0.5%。其余不变。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5年5月6日
终审人:renshichu
文章作者:发布时间:2015-05-06浏览次数:813
各教职工:
接滁州市劳务合作中心通知,校本部合同制聘用人员从2015年5月1日起失业保险单位月缴费比例由1.4%调整为1.5%,个人月缴费比例由1%调整为0.5%;生育保险单位月缴费比例由0.56%调整为0.8%;其余不变。
接滁州市人社局通知,在编及人事代理人员从2015年5月1日起失业保险单位月缴费比例由2%调整为1.5%,个人月缴费比例由1%调整为0.5%。其余不变。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5年5月6日
终审人:renshic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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