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5年教职工教育培训计划暨启动实施 “双百”、“双证”、“青蓝”计划的通知

文章作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5-05-05浏览次数:390

 

滁 州 学 院 文 件

校政人〔2015〕16号

 



滁州学院关于下达2015年教职工教育培训计划暨启动实施 “双百”、“双证”、“青蓝”计划的通知

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和“十二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下达我校2015年教职工教育培训计划暨启动实施“双百”、“双证”、“青蓝”计划。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5年是学校全面推进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年。为顺利落实应用型师资队伍建设子方案,学校实施“双百”、“双证”、“青蓝”计划,将选派百名教师赴企业挂职锻炼、资助教师取得国家职业资格、强化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经历等列入年度教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内容,分解指标、下达任务、加强考核。各院(部)要根据学校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抓紧组织落实工作。

二、2015年,学校统筹安排的年度教师教育培训计划共219人次,其中攻读博士24人,单科进修6人,挂职锻炼108人(含省厅计划20人),职业资格73人,访问学者3人,国外交流培训20人(其中外语学院3人,信息学院2人),具体指标分配见附表。本年度计划选派的各类教育培训按院人〔201320号、院人〔20122223号等文件执行。非教学岗位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报请校分管领导同意后,纳入计划执行。

三、学校支持符合培养条件的教师报考博士研究生,逐步推进实施“博士化工程”,列入年度计划的博士指标是院(部)当年度应落实的攻读博士人数。各单位要根据有关政策要求,认真遴选博士培养对象,坚持“个人申请、院学术委员会考核评价、院党政联席会研究”的推荐程序(科级以上干部和辅导员由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推荐)。符合学校应用型办学需要和基本申请条件、所在单位同意推荐人员,人事处均协助办理报考手续,考取后由各单位根据计划情况研究是否同意培养,并报学校批准。

四、为落实“双百”、“青蓝”计划,2015年学校将继续加大选派中青年教师赴企业挂职锻炼力度,原则上按照各院(部)专任教师20%进行选派,其中推荐列入省厅计划20名(皖教秘人〔201539号)。各院(部)要进一步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力度,积极筹建教师社会实践基地,将推荐教师到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与推进产学研合作建立关联,鼓励教师利用业务时间深入开展社会实践,原则上非脱产挂职锻炼的时间要求一年以上,全脱产挂职时间达到半年。

五、为落实“双证”计划,2015年起学校将教师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要求列入年度计划,原则上按照各院(部)专任教师10%下达任务指标。各院(部)要根据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有关要求,积极遴选与本学科、专业应用型办学需要结合度较高的资格证书,优先支持教师取得相应专业中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对取得符合要求的证书,学校将继续按照院人〔201223号予以资助。

六、学校支持各院(部)选派教师脱产进行课程进修,近三年有新建专业、课程改革任务较重且师资力量薄弱的学院,应积极联系省内外重点高校,选派中青年教师参加一学期以上的专业课程进修。

七、脱产时间在一个月以内的专业(技能)培训、继续教育、会议培训等短期培训项目,继续由各二级单位自主编制选派计划并具体落实。各二级单位选派计划应控制在本单位职工人数的20%以内。

请各单位按本通知要求,620日前将学校下达本单位的各类教育培训计划实施方案报人事处审核、备案(备案样表请从人事处网站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1.滁州学院2015年教师教育培训计划

2.滁州学院2015年度教职工教育培训选派备案

 

                                 滁州学院

                                2015年4月30

 

 

 

1、 附件1:滁州学院2015年教师教育培训计划.doc
2、 附件2:滁州学院2015年度教职工教育培训选派备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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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人事处       发文日期:2015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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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人:rensh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