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国家和我省应届毕业生首次定岗定级的有关政策和学校院人〔2010〕24号、院人〔2012〕37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我校2014年新进工作人员首次定岗定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定岗定级对象
2014年选聘到我校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上工作、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在编和人事代理人员(已评聘为讲师人员除外),经试用期(6个月)考核合格,可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现从事的工作内容、性质,申请确定岗位并首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应填报《滁州学院新进人员岗位聘用申请表》,专业技术人员还应填报《滁州学院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各1份)。
2、用人单位根据岗位的性质和主要职责,对申请岗位与职务进行审核。
3、人事处根据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序列和职数进行复核后,报学校审批。
三、有关说明
1、专任教师应申请聘任高校教师系列十二级岗,初定为助教职务;实验教师应申请聘任高校实验系列十二级岗,初定为助理实验师职务。
2、专职辅导员可申请聘任高校教师系列十二级岗,初定为思政助教职务;也可申请聘任管理九级岗,初定为科员职务。
3、图书馆等教辅单位人员可申请聘任其它系列十二级岗,初定为助理馆员等职务。
请各单位及时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所属人员,组织2014年新进人员认真填写定岗定级申请表,4月14日前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人事处。有关表格可从人事处网站下载。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5年3月20日
终审人:rensh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