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15年教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文章作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5-03-11浏览次数:816

 

校人函〔20158

各院(部)、各部门:

为落实我校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推进应用型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教学、科研水平和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现就做好2015年教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1、以提升学术水平、提高应用能力为导向。围绕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加大中青年教师的培养培训力度,提升教师综合素质与应用能力。

2、以年度为计划编制周期。为适应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进度,便于年度目标考核管理,2015年起教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周期由学年调整为年度。

3、坚持“分期分批、重点培养、学以致用、确保实效”总体原则,加大重点学科、特色和新建专业教师的培养力度,优化教师队伍能力结构。

二、培训形式

列入学校教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的主要形式有:攻读博士研究生;国内访问学者;短期业务培训;单科进修;挂职锻炼;取得职业资格以及国外交流培训(含国外访学、短期研修)等。

三、编制程序

1、各单位根据学科专业及队伍建设现状与规划,在调研职工培训需求的基础上,认真研究编制本单位2015年教育培训计划。

2、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审核各单位计划,编制全校教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经分管校领导审核后提交校长办公会。

3、经校长办公会审定,下达学校2015年教职工教育培训计划。

4、各单位根据学校下达的计划制定实施方案,报人事处备案。

四、有关要求

1、教学院(部)是教师培训的第一责任单位。各院(部)应在充分调研基础上,认真研究编制年度培训计划,注重计划的合理性与可行性,保障计划的实施进度与效果。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的编制与完成情况,是院(部)师资队伍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2各单位编制计划应以不影响整体教学、科研及管理秩序为前提,大力支持专业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综合表现好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参加各类培训。原则上,2015年选派全脱产培训一年以上人数不超过本单位职工总数的20%

3各院(部)要重视教师实践应用能力培训工作,积极选派教师赴企业挂职锻炼,为教师参加社会实践创造条件。为落实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中“双百计划”、“青蓝计划”要求,从2015年起,各院(部)选派教师挂职锻炼计划按20%编制;新进校教师三年内必须参加一年以上社会实践锻炼;对已参加挂职锻炼且考核优秀的,学校将优先推荐参加省厅选派计划,或继续支持下一轮挂职锻炼。各院(部)要积极筹建教师社会实践基地,搭建本单位教师挂职锻炼、产学研合作等社会实践平台。

4、为落实“双证计划”,学校从2015年起将教师取得中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列入年度教职工教育培训计划项目予以支持、资助,明确院(部)当年度取得资格人数要求,提高应用型专业教师取得“双证”比例。

请各单位根据学校教职工教育培训相关政策和以上通知要求,抓紧开展本年度教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的调研编制工作,并于325日前报人事处。

特此通知 

附件:滁州学院教学院部2015年教职工教育培训计划(样表).docx

                                           滁州学院人事处

                                           2015310

  

主动公开

滁州学院人事处                           2015310印发

终审人:rensh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