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函〔2014〕45号?xml:namespace>
关于做好2014年挂职锻炼期满集中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挂职锻炼工作的暂行规定》(院人〔2012〕22号)和《关于下达2014/2015学年教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校政人〔2014〕7号)文件要求,现就2014年挂职期满教师集中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纳入学校年度教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由各院(部)选派赴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已完成预期计划和任务的教师。
二、考核程序与材料
1、教师个人向所在院(部)提交书面总结,包括《滁州学院挂职锻炼教师考核鉴定表》1份、《滁州学院挂职锻炼教师出勤考核通报单》1份以及挂职期间所取得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须附挂职单位给予的书面评鉴意见);此外,根据校政人〔2014〕7号文件要求,提供挂职期间所在院(部)调研走访1次以上相关活动材料。
2、各院(部)核实教师挂职情况,查看挂职单位意见,形成初步考核意见(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不超过20%)。
3、学校考核组集中考核,重点考察教师挂职计划中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查看个人总结材料和院(部)考核评价意见。
4、学校考核组确定考核结论并公示;人事处核发相关补贴,整理归档材料。
三、有关要求
各院(部)要认真做好挂职锻炼教师期满考核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情况,帮助挂职教师解决实际困难,培养锻炼多种能力,提高应用型教师队伍建设水平。要切实开展挂职期间的督查和指导工作,防止走过场、搞形式,杜绝弄虚作假。
请各院(部)及时通知相关挂职教师参加考核,并于2015年1月10日前将本单位挂职教师考核材料集中报人事处,相关表格请从人事处网站下载。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4年12年18日
终审人:rensh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