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院(部)、各部门: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国和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推荐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皖教人函〔2014〕11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根据通知精神,我校可从全国巾帼文明岗、省巾帼文明岗和巾帼建功标兵中选择1项推荐,推荐名额为1个。请各院(部)、部门以党总支为单位,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推荐名额为1个。
请拟推荐单位于12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按文件要求报送校人事处,学校将遴选后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特此通知
校人事处
2014年12月18日
终审人:rensh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