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关于做好2014年讲师、实验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含校内聘任)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4-12-09浏览次数:1550

 

滁 州 学 院 文 件

校政人〔2014〕29号

 



滁州学院关于做好2014年讲师、实验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含校内聘任)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皖人社函〔2010199号、省教育厅皖教秘人〔201491号和《滁州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试行办法》(校政人〔201413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现就做好我校2014年讲师、实验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含校内聘任)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根据省人社厅、教育厅有关文件和岗位设置管理要求,学校在省厅核准的岗位指标内,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经岗位清理,2014年我校编内讲师岗位空额为13个,实验师等其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空额为5个。根据校政人〔201413号文件精神,学校按照实有在岗教师和省控结构比例设置校聘岗位。经岗位测算,2014年我校可使用的校聘岗位总额为36个。

2014年,我校将在以上编内和校聘岗位限额内,开展讲师、实验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校内聘任工作。

二、有关政策

1.2014年我校开展的讲师、实验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校内聘任工作标准,分别以省教育厅教人〔20091号、皖教人〔20101号及院人〔201237号文件为基本条件,对讲师、实验师适当增加应用型要求。其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条件,以省人社厅与各系列省级主管部门联合发布的最新标准为基本条件。

2.坚持总量控制、竞争择优原则,以教学、科研等工作实绩为评价重点。各院(部)要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研究、制定细化考核评议推荐规则,对申报人进行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既重数量更重质量。应届博士生可将读博期间成果纳入业绩评价范围;同等业绩条件时,具有博士学位和任助教时间长的专任教师优先。在进行量化计分时,各项业绩条款计分应相对均衡且有上限控制;鼓励教师多元化发展,同等条件下符合业绩条款越多者,应排序靠前;对于获奖应注重教育教学和科研类以及校级以上级别,减少其他校内项目加分,同一获奖应以最高计分为准、不重复计分。对一些较为突出的贡献或不宜量化的高水平成果,应发挥专家智慧,做出科学合理的定性评价。各院(部)评议推荐规则须经院(部)学术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并征求广大教师意见后,以正式函件报学校备案。

3.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专职辅导员申报高校思政系列讲师职务,坚持教育教学业绩、学生管理工作实绩及科研成果相结合的原则,由学生处负责制定评议推荐规则,牵头组织基层评议和排序推荐,学校将根据申报人员总体情况安排适当指标。

4.关于任职时间和取得业绩的时限。申报人任现职时间计算到20141231日,取得各种业绩、奖励等证书或其他材料的截止时间为我校召开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专家委员会会前1天,届时申报人必须提交已取得的业绩、奖励的正式文件、证书等资料。

5.人事代理人员按同等标准和条件参与讲师、实验师等中职评聘或校内聘任工作,不计入编内岗位。原已聘在岗其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申请转岗评聘,应按我省职评相关政策及学校文件规定执行。

三、日程安排

1210日前      各单位成立职评工作小组,院(部)由5位副教授以上人员组成,其他单位由高职或内设机构负责人5人以上组成;院长(主任)或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接受个人申报;将工作组和申报人员名单报人事处。

1219日前      教务处牵头组织教学考核;各院(部)制定推荐规则(15日前报人事处备案),组织材料接收、初审(分批报教务、科技审核)、公示;各工作组听取申报人述职,进行考核、评议、排序推荐、结果公示(时间均不少于3天)。

1220日-21    各院(部)将排序推荐结果、个人申报材料及汇总表(单位统一格式填写,经本人确认)报送人事处。

1222日-26    学校教务、科技、人事等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确认、整理,编制全校申报人员信息简表,并在校内公示3天;申报其他系列中职人员材料,由人事处组织集中公示3个工作日。

1227日-28    校专家委员会及学科组进行评议、评审,提出聘任建议(纪监人员全程参与)。

1228日后       评聘结果在校内公示一周后,报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申报材料

(一)讲师、实验师

1.《滁州学院讲师、实验师职务申报表》一式1份。

2.《申报人诚信承诺书》一式1份。

3.各类证书复印件:职称外语及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免试材料)、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及聘任证、教学(科研)成果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由所在单位查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负责人审核、签名)。

4.教学材料:本学科教学、实验研究论文(教学、实验工作总结)1篇,一节课教案及教学考核同行专家现场听课的原始记录和评价意见,经教务处审核的《高校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估表》及《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表》(未列入本项内容的其他教学材料由教务处保存)。

5.担任班主任、辅导员、实习管理或从事其他教育教学管理的证明,参加挂职锻炼、产学研合作及取得的业绩成果等材料。

6.任现职以来个人述职报告及评价意见1份。

7.承担科研、教研任务的项目批文及申报书复印件。

8.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复印件一式1份,由科技处统一验证。

以上材料,除第1项外,其他均用A4纸张印制,并制作好目录、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各院部应相对统一格式),《申报表》请从人事处网站下载(A3纸正反打印、中缝装订)。

(二)其他系列中职

1.《滁州学院非教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一式1份。

2.《申报人诚信承诺书》1份。

3.个人业务工作总结(述职报告)。

4.所在单位群众民主评议表。

5.所在单位考核推荐意见表。

6.各类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外语及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免试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7.与专业相关的科研业绩等成果材料,由科技处统一验证。

以上材料应按要求装订成册、单列目录,《申报表》印制要求与教师系列一致。

五、有关要求

1.2014年我校已初步构建了校聘职称制度,着力缓解编制和岗位资源紧张情况下教师职务晋升问题,这是学校党委、行政高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关心青年教师发展、以教师为本的充分体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岗位管理和职称评聘有关文件精神,正确理解、广泛宣传、认真执行学校政策,准确把握评聘要求,规范推荐程序,细化考评方案,认真审核材料、公平公正排序,遵守公示制度,确保评议推荐工作顺利开展。

2.根据校政人〔201413 号文件精神,凡受聘校内讲师等中职人员,在校内享受所聘岗位各项经济待遇,首聘时间为三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申请续聘。受聘校内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全职在岗(不含学校批准的进修培训),退休、离职、离岗或受到有关处分的,其校聘待遇将随之终止。

3.各单位要将本通知精神传达给所属教职工,使大家及时了解、掌握学校职称评聘政策及相关要求;引导青年教师树立正确的职评理念,将工夫用在平时工作中,注重积累、多做贡献;正确对待评聘结果,努力提高自己的水平和能力。

省厅相关文件、本文及其附件可从安徽教育人事网、校人事处网页查询、下载,如有疑问可咨询相关职能处室。

 

附件:相关表格下载包

                                  

   滁州学院

 2014128

 

 

1、 学校2014年中职评聘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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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人事处       发文日期:2014年12月08日

                                  印数:5

终审人:rensh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