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校人函﹝2014﹞50号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4﹞176号)要求,为保证按期完成我校教职工基础信息的采集、审核和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数据
信息采集对象包括在编在岗人员、离退休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和合同制聘用人员。在编在岗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填写《人员主子集信息录入模板》所有信息集,离退休人员、合同制聘用人员只填写“人员基本信息集”。指标解释见《填表说明》。
二、报送时间
请于2014年11月15日前将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的电子汇总表(Excel)报人事处。
三、几点要求
1.此次信息采集数据量庞大,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指定专人具体负责。
2.各单位要严格遵循数据录入、审核、报送的流程规定,做到“谁填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责任到人,确保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严防信息外泄,保障数据质量和信息安全。
附件:1.人员主子集信息录入模板
2.填表说明
3.汇总表代码项
人事处
终审人:rensh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