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
经我校申报、滁州市人社局审核,2014年新进校人事代理人员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入库手续已办理完毕,从进校并起薪之月起开始缴纳。上述五项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将从2014年10月1日起由财务处从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同时将自起薪之月起至2014年9月30日期间的保险从2014年10月份工资中一并补扣补缴。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4年9月19日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rensh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