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报2013/2014学年校内津贴的通知

文章作者:发布时间:2014-09-19浏览次数:1397

 

各院(部)、各部门:

    2013/2014学年校内津贴核发工作已基本结束,因前期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如现发现有漏报,请各院(部)、各部门经办人及时进行统计、补报。各经办人应填写《2013/2014学年校内津贴补报登记表》(从人事处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用A4纸张打印),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于926日之前报人事处,如涉及教学工作量漏报部分,应先经教务处审核无误后再上报。人事处将在9月底集中审核,如无误,将于10月份统一补发,逾期将不再办理。

    请各院(部)、各部门抓紧时间进行统计、补报,如有疑问,请咨询人事处。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4919

终审人:rensh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