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教师出国短期培训的通知

文章作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4-09-05浏览次数:344

校人函〔201435

关于2014/2015学年选派教师出国短期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各部门:

为适应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的建设需要,继续拓展我校教师的国际化视野,根据学校《关于下达2014/2015学年教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校政人〔20147号)文件,现就做好本学年选派教师出国短期培训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安排

2014/2015学年,学校计划安排30名教师出国短期培训,其中外语学院5名,其余25名计划由学校统筹安排。现根据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遴选项目情况和选派工作实际,本学年计划将分两个批次逐步落实。

第一批次计划选派15名左右教师,项目仍安排在美国布里奇波特大学,培训的专业方向主要为计算机、机械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制药工程、生物工程、经济与管理、教育学、英语等,培训时间为201410-12月(两个月)。

第二批次计划项目待定,选派工作另行通知。

二、推荐要求

为落实第一批次选派计划,请以上涉及相关专业方向的信息学院、机械学院、电气学院、化工学院、食品学院、经管学院及教科院,结合本院(部)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向学校推荐2-3名出国短期培训的教师人选;外语学院可从已确定的5名人选中,推荐3人参加第一批次选派。

被推荐教师应符合我校《关于选派教师出国(境)教育培训工作暂行办法》(院人〔201224号)文件规定的基本选派条件,校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优先推荐。

三、推荐程序

1、教师个人填写《滁州学院选派教师出国(境)教育培训申请表》,向所在院(部)提出申请。

2、教学院(部)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经综合考核后,向学校择优推荐。

3、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组织外语能力测试,校人事处等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审核,提出初步人选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

4、校长办公会确定后,由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人事处等具体办理出国手续、签订服务期协议等。

四、其他说明

1、根据学校院人〔201224号文件,出国培训相关费用由学校按80%和个人20%比例共同承担;由于本次项目培训单位(布里奇波特大学)较以往提高了赴美培训费用,经校领导同意,费用提高部分由学校全额承担。

2、参加培训教师应自觉遵守培训单位和我校有关规定,维护国家和学校形象,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和先进的教学、管理理念,达到本次培训的预期目标。培训期间,每位教师应选择3-4门相关课程跟岗学习,并随堂观摩教学;每门课程结束后,应取得外方授课教师的书面学习评价,对不能获得评价和评价意见不合格的,学校将提高培训费用的个人承担比例,并将培训结果与年度考核(或教学考核)工作相挂钩。

3、请各院(部)通知所属教师,组织开展个人申报、院(部)考核推荐等工作,99日(周二)前将院(部)推荐报告和个人申请表报送人事处师资科,有关表格请从人事处网站下载。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494



终审人:rensh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