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养老等社会保险月缴费比例和最低缴费基数的通知

文章作者:发布时间:2014-08-06浏览次数:908

 

各有关教职工:

接滁州市人社局通知,从201471日起养老等五项社会保险最低月缴费基数由2305元调整为2390元。合同制聘用人员失业保险单位月缴费比例由2%调整为1.4%;生育保险单位月缴费比例由0.8%调整为0.56%;其余三项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仍不变。在编及人事代理人员生育保险单位月缴费比例由0.8%调整为0.4%,其余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不变。从201481日起将按新的标准代扣代缴。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4729

终审人:renshi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