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暨模范教师、优秀教师等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发布时间:2014-07-07浏览次数:414

校政人〔201418

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模范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4217号)、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411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评选推荐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指标

2014年教师节期间,省人社厅和教育厅将联合表彰一批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省模范教师、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并向国家人社部、教育部推荐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我校可向省人社厅推荐1个全省先进集体、1名省级模范教师或先进工作者。

同时,省教育厅将表彰一批省优秀教师、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及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并向教育部推荐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我校可推荐省优秀教师3(其中1名优秀辅导员、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或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另可推荐1名省优秀教育工作者。

二、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为我校各处级机构;模范教师、优秀教师的评选范围为我校教学科研一线的专任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范围为我校管理、教辅等岗位工作人员;优秀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评选范围为学生辅导员、专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已获得市厅级以上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同一层次荣誉称号的评选,近5年有新的突出贡献者可参评。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法治教;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廉洁奉公,规范管理,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近5年内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

2.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风好,学风正,教学质量高,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在党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招生就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相关职能部门。

(二)省模范教师、优秀教师等先进个人

省模范教师、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条件按皖人社秘〔2014217号文件执行;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及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按皖教秘人〔2014111号文件执行。

四、评选时间及程序

78日前   以各党总支为单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民主择优的方式组织推荐,每个党总支最多推荐1人参与省级表彰;先进集体由相关院(部)、部门按照参评条件准备自荐材料。

79日前  各党总支推荐的省级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名单及先进事迹材料报送人事处。

710 学校“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及部分教代会代表进行评选推荐,推荐结果校内公示五天。

711  学校党委审定,人事处按要求整理上报材料。

五、申报材料

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党总支务必于201479日前报送下列材料:

1.推荐全国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需报送:《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推荐对象主要事迹(事迹材料应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综合表现、工作实绩和突出事迹,内容准确真实,语言规范流畅,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其中,先进集体的事迹材料须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先进个人有关材料须登录“全国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申报评审系统”提交。

2.推荐全省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需报送:《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和《全省模范教师和全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全省优秀教师、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一式3份。先进事迹材料要求3000字以内,内容准确、生动、翔实。

3.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可登录安徽省教育人事网的通知公告栏查询相关文件,并下载以上表格,登录网址为:http://ahjyrs.ahedu.gov.cn/index.asp

六、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对评选出的“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出的“全国模范教师”或“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颁发奖章和证书,享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对评选出的“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的“全省模范教师”或“全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颁发奖章和证书,享受市厅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

七、评选相关要求

请各院()、部门加强评选的组织领导,严肃评选纪律,认真宣传评选推荐的相关文件。要坚持评选标准,实事求是地推荐具备良好思想政治素质,教学、科研及管理水平、工作实绩突出的教职工。要坚持面向基层,注重教学一线,保证教育、教学、科研等岗位的推荐人选比例。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保证评选表彰工作的公平、公正,切实发挥评优的教育和激励作用。

特此通知


       

                                滁州学院

                                                                201477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孔令十